农村土地占用补偿申请(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重庆市南岸区征用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第六条青苗补偿。
1、蔬菜地(多经地、自留地、鱼塘地、鱼田地)1300-1500元一亩。
2、粮食地(饲料地)800-1000元/亩。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申请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申请要怎么申请呢?其实申请书的写法大同小异。
这边有个格式,您可以参考一下首先是名称:
申请书
第二,你准备向谁申请?————————:第三,你的简单介绍,你是什么部门、单位的谁谁?我是——————部门的————,
第四,你为什么申请?这是申请书的重点,也是你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一定要讲明白。现因————————————————————原因,申请——————————————,——————————————。
第五,明确希望批准。请予批准为感!
*落申请人名字、申请的时间。申请人:——————年月日
尊敬的XXX村委领导:
本人因创办服装厂需要,特向村委申请企业用地20亩。
申请人及其基本情况: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属本村村民。XXX年毕业于XXXXXX大学,后就职于XXX公司,曾任XXX职务,为了更好的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回报家乡的培育之情,将自己所学知识运用到家乡的建设上来,XXX年X月辞职返乡,规划*。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创办服装厂需要,特向XXX村委申请企业用地20亩。
申请理由:目前已经与两个朋友筹划在本村创办自己的服装厂,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XX村委申请土地,分两期建立年营业额达3000万的服装厂,建设完毕后可提供就业岗位100-600个,为本村村民提供就业。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政策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有哪些呢?国家占用农村土地,需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拓展阅读
农村占用耕地的行为,这次将受到严惩
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耕地面积占世界的9%,但仅凭借这些土地,养活着世界近五分之一的人口,这也就造就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总体概况就是土地资源总量大,但是人均占用土地少,人均占用耕地就更少,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特别是对耕地的利用,一直处于高投入、高产出、高强度、超负荷状态,耕地作为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14亿人的吃饭大事,保护耕地决不能有半点闪失。而实际上,我国土地资源面临的诸多问题日益严峻,特别是耕地 &34; 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更加严峻。
耕地地力下降,耕地退化严重,耕地土壤酸化趋势加重。我国14.5%的耕地已严重酸化,30多年来,湖南、江西、广西等省土壤pH值小于5.5的酸化耕地面积增加了35%,作物减产20%以上。同时,耕地土壤盐碱化问题严重,我国盐碱耕地约1.14亿亩,较80年代增加2600万亩,增幅近30%。另外,我国东北黑土地退化严重。我国黑土区耕地面积2.78亿亩,自50年代开垦以来,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由开垦前8%-10%下降到2.5%-3.5%。土壤耕层变浅十分普遍。
很多人对于土地被破坏不甚了解,其实生活中破坏土地的行为随处可见,比如:农民种地为了追求产量,使用大量的化肥,造成氮素在土壤里进行大量的硝化作用,这个过程是产酸的。前不久东北地区有人从黑土地取土,在网上作为养花土大肆贩卖,也属于破坏耕地的行为。还有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各种合作社和个人纷纷将大量的土地承包经营,但是,因为种地收益太低,所以很多人没有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而是在流转的耕地上发展和粮食生产无关的项目,导致耕地被污染破坏。
还有我国的耕地也是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据统计,1957年至1996年,我国耕地年均净减少超过600万亩;1996年至2008年,年均净减少超过1000万亩;2009年至2019年,年均净减少超过1100万亩。如果按照这个速度计算的话,10年后我国耕地面积,就会从现有的19.18亿亩,突破18亿亩红线。耕地减少的弊端就是粮食危机问题,是不是想想都可怕。所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提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守住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红线。
当然了,耕地减少也是存在各种因素的。比如:在丘陵地区,因为耕种条件太差,种地不赚钱,许多村民已经放弃了种地,许多耕地现在已经抛荒长草了。在平原地区,因为粮食价格偏低,农民把重心都放在外出务工上,要么将耕地外包要么改种果树等。除了这些主动将永久基本农田抛荒、种树的情况,还有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部分耕地还要被动退出。受制于生态保护,现存25度以上坡耕地以及分布在河道、湖区高水位线下的耕地还有8000多万亩,属于不稳定利用耕地,需要逐步退出。
最后就是耕地非农化问题相对严重,耕地非农化是指不在耕地上从事非农业活动的行为,个别地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在铁路公路、河渠两侧超标准建设绿化带。也有一些企业或个体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农家乐、挖塘养鱼等。另外就是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这些都是典型的非农化动作。这些行为,不同程度地造成了耕地损毁和粮田减少,如果任其发展将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要求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行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随后,自然资源部也发声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现阶段,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行为仍然存在,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从根源看是在认识上出了偏差,在落实中失了分寸。有的干部轻耕地保护、重项目建设,是对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解不深不透。有的地方部门打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旗号大量上马水系景观、河湖整治工程,其实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属于政绩观跑偏走斜。由此而言,依法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其实,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事关所有人的切身利益,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在耕地问题上决不能犯历史性错误。要坚持耕地就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要让每一块耕地都能起到应有的利用价值,虽然现在的农村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很少以种地为主。但是,要知道耕地为自身之本,不管外部因素多么严峻,至少有耕地就可以解决吃饭问题。如果有占耕建房和圈占耕地行为,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各地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对新增违法行为“零容忍”。其中包括“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称赞。不过,我想说的是,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相关政策,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抓起,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建立全过程监管闭环体系,综合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技术等手段,统筹各方力量,监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
遏制耕地“非农化”是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管理,还是要讲究策略性,既要加大管控、加快治理、加强建设,还需要对症下药。正所谓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