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垃圾分类政策(泰安垃圾分类实施)
从《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可以知道泰安垃圾分类相关的管理条例目前正在草案征求阶段。2019年07月22日,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
泰安垃圾分类实施
从《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可以知道泰安垃圾分类相关的管理条例目前正在草案征求阶段。
2019年07月22日,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提升。
截止到2019年07月22日,泰安市109座垃圾分类专业收集站全部投入运行,建成了100个示范工程和78个示范片区,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危废处置等终端设施基本完善。
为确保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垃圾分类座谈会会议精神,下一步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在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分类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及时跟踪督办。
泰安垃圾分类政策
1、分类投放
分类类别: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细则,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
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垃圾:
(1)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餐厨垃圾。
指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可回收垃圾。
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被污染且不宜再生利用的废纸制品、废塑料品,被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废旧纺织物,被污染且细小、不宜再生利用、未能单独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有处理条件的区域和场所,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行更为*的分类。
2、投放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不得随意混放、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害垃圾投放
a、废旧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
b、废弃*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c、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破孔后投放;
d、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2)餐厨垃圾投放
a、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饮料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
b、有包装物的餐厨垃圾,如塑料袋、餐盒等,在投放时应予去除,包装物分类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垃圾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c、餐厨垃圾应沥干水分后密闭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3)可回收垃圾投放
投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
a、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
b、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
c、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
d、废玻璃等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4)其他垃圾投放
除上述有害、餐厨、可回收以外的生活垃圾,以及成分复杂难以分辨类别的生活垃圾,投入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泰安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实施
1、生活垃圾分类实施
(1)2018年10月,泰安市政府曾发布了《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目前还在征集当中。
(2)2019年7月2日,泰安市政府发布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条就是《泰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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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泰安作为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实施
(1)2019年9月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2)根据工作目标,到2019年年底前,全市两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实现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全覆盖。
(3)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确保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泰安垃圾分类实施拓展阅读
打造全域垃圾分类“泰安模式”,共建文明美丽泰城
记者 郭健
5月27日下午,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泰安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情况,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泰安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工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全域垃圾分类项目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功能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其他市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建立起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的组织领导体系。2017年8月印发《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8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通知》,2020年11月推动出台《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成为全省首个垃圾分类立法城市。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市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构建起“全域分类、全链联动、全智监管、全面提升”的工作格局。
配备标准设施,完善处理体系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制度,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四分类标准,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11万余个;各类生活垃圾收运车1332辆、可回收垃圾运输车112辆、厨余垃圾运输车21辆、有害垃圾运输车6辆;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厨余垃圾处理厂2座(泰城1座、新泰1座)、危废处理厂1座(肥城)、分拣中心2处(泰山区、高新区),基本建成全程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截至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7%。
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利用水平
积极探索餐厨垃圾“集中+分散”处理方式和公交收运模式,在泰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肥城市老城街道建立有机垃圾全产业链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对厨余垃圾处理后的沼渣、有机垃圾、污水等进行全面利用,着力打造有机垃圾生态型全产业链条。通过搭建“两网融合”平台,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将电器、金属、塑料、纸类等高值可回收物统一收运至分拣中心,进行分拣、打包、再销售,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由环卫工人通过零散收集的方式,将低值可回收物运送至分拣中心集中处理,破解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难题。
用好贷款资金,实施分类项目
充分运用国家开发银行金融支持贷款,推进实施全域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一期)项目,在中心城区安装智能垃圾回收箱479组、垃圾分类亭1449组、宣传栏公示栏949处、监控设备578处。国开行、省政府对泰安全域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高度重视,国开行总行于2021年7月19日在泰安市召开垃圾分类项目现场会,在全系统推广泰安经验。以泰安市成功入选全国40家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为契机,牵头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创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建设,计划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型建材等方面推进14个重点项目。
深入宣传引导,推动习惯养成
在景点、商超、公游园等部位广泛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 文明城市人人创建”的浓厚氛围。联合市教育局、山东师范大学、市实验学校合作编撰《垃圾分类红领巾在行动》教学参考用书,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
下一步,将加强硬件建设、智能监管和管理维护,进一步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体系。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垃圾收转运设施项目(二期),年底前在市级机关单位和各区、功能区示范点位安装智能垃圾回收箱20组、垃圾分类亭1010组、宣传栏公示栏129处、监控设备795处。用足用好国开行贷款,支持各县、市加强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标准化配置。深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启动中心城区“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实现对分类后的硬质塑料、综合纸、废旧金属等14种再生资源的充分利用。加大有机垃圾生态型全产业链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力度,探索建设有机垃圾闭环农场和示范工厂,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推动泰安市再生资源协会、市容环境卫生协会深度合作,在中心城区打造收运企业-社区(小区)点对点收运体系,逐步向县市推广。落实分类责任人制度,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积极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配套建设大宗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加强宣传引导,实施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心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小区)设立垃圾分类社区教育分支机构,成立垃圾分类宣讲团,加大引导员、宣传员、督导员配置力度,引导居民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等正确分类投放,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收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以上就是关于泰安垃圾分类政策(泰安垃圾分类实施)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