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垃圾分类政策(成都垃圾分类实施)
1、管理原则: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推进、分类处理的原则。2、政府职责:(1)成都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综合协调生活...
成都垃圾分类实施
1、管理原则:
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推进、分类处理的原则。
2、政府职责:
(1)成都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综合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管理的*投入,组织建设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划定生活垃圾清扫区域,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3、部门职责:
(1)成都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生活垃圾管理相关规划及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定期修订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负责生活垃圾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2)成都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3)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农业农村、发改、经信、财政、民政、公安、交通、科技、卫生、文广旅、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4、垃圾产生者责任: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垃圾产生者责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遵守生活垃圾管理有关规定。
5、生活垃圾处理费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加强收缴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具体办法可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6、环境补偿:
成都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市)县域处理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将生活垃圾转运到其他区(市)县集中处置的,应当向该区(市)县支付生态环境补偿费。生态环境补偿费应当用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所在地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管理服务等事项。
7、激励政策:
成都市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就地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机制,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8、宣传教育
(1)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宣传教育,建设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成都市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
(3)大型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单位应当设立公众开放日,配套建设相应的参观、宣传设施,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访问。
(4)成都市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管理的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意识。
成都垃圾分类政策
1、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成都市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标准分类: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3)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成都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修订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并予以公布。
2、分类投放要求: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1)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
(2)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4)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成都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实施
2019年7月5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因为还是征求意见阶段,所以这个条例具体的实行期间尚未可知。在草案的*有“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相信不久以后,成都会正式迈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共10章76条,从垃圾收集站(房)等设施拟提前建设,到餐饮配送拟要求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再到垃圾不分类投放,个人或单位面临的处罚,甚至分类投放信息拟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等一系列“强制”的分类措施,尤其是法律责任这块划分的比较明确。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下面是草案中关于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处罚措施介绍:
1、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标准配置易腐垃圾处置设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要求处理展览展销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5、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项至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6、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至七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或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7、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运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项至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两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8、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的,由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违反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其不良经营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服务许可证。
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的,城市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10、违反本条例,阻碍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围堵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运输车辆,或者阻碍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11、城市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都垃圾分类实施拓展阅读
民生调查丨成都垃圾分类实施4个月 执行状况喜忧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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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3月1号起,《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目前《条例》实施已有4个月的时间,垃圾分类在成都各社区、小区落实情况如何?四川观察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成都市龙应北三路附近的一居民小区,记者看到单元楼下的垃圾堆放点处,贴有垃圾分类标识的垃圾桶排成一排,但仔细看,标识“有害垃圾”的垃圾桶内堆放的却是菜叶子、食物残渣等厨余垃圾,标识“可回收垃圾”的垃圾桶内堆放的也是外卖食物残渣,汤汁等,显然各类垃圾并没有按照垃圾桶上的分类进行投放。有小区业主表示,虽然在垃圾桶上进行了分类,但大家扔垃圾时仍比较随意。
垃圾分类箱形同虚设,物管方面有没有相关的监管措施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的物管办公室。物管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有强制措施,物管工作人员也只能进行宣传和引导。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位于成都市新下街附近的另一个小区进行查看。在小区内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桶并未做颜色区分,使用的仍然是老式塑料桶,各种垃圾也是随意丢放。
随机采访中,有居民表示并未进行垃圾分类;也有居民说,由于垃圾桶未做任何类型区分,即使想分类也不知道从何下手。
随即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相关部门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表示下一步会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引导、加大巡逻力度、及时清运垃圾,如果有居民不听劝阻,随意丢弃,他们会将情况及时向城管部门反映。
第三站,记者来到了位于成都市海洋路附近的一个住宅小区,与前面去到的小区不同,一进门在小区休闲区域的凉亭外、绿化带旁均摆放有垃圾分类的宣传展板,对每一类垃圾进行详细的说明。
跟随小区业主往里走,除了有传统的垃圾桶,在多个垃圾堆放点,均设置了智能垃圾投放设备。居民刷卡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便可按照垃圾类别进行投放。
记者从该小区物管经理处了解到,这样的智能垃圾投放点在整个小区内设置了18个点位,经过前期的宣传、引导员的指导投放,目前使用效果良好。
通过走访发现,目前垃圾分类投放在成都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有些小区用上了智能垃圾投放设备、专人指导分类投放,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较强;但仍有部分小区存在垃圾桶设置不规范、垃圾混装混运、垃圾分类工作没有执行到位的情况。四川观察记者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对执行不力的小区,需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让垃圾分类不只是一句口号。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垃圾分类政策(成都垃圾分类实施)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