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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垃圾分类政策(西宁垃圾分类实施)

在2018年6月,《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实施。《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西宁市试点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的地点和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

在2018年6月,《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实施。《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西宁市试点单位和个人,严...更多西宁垃圾分类实施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西宁垃圾分类政策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西宁垃圾分类政策(西宁垃圾分类实施)

西宁垃圾分类实施

在2018年6月,《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实施。

《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西宁市试点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的地点和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在外不混投生活垃圾,在家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符合规定的有害垃圾运输、处理企业;对于体积大、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大件垃圾,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者单独投放至指定的废弃物投放点。

西宁市在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示范户数,城东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41305户,城中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37299户,城西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39654户,城北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33814户,东川工业园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19584户,生物园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2484户。

今后,西宁市城管局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和督导人员培训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达标单位覆盖率达90%,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25%以上。

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环节的督导检查,研究探索适合西宁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西宁垃圾分类政策

西宁垃圾分类政策明确了西宁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包装物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质;

(二)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瓜果皮核、腐肉、骨头、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品、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胶片、相纸以及农*包装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垃圾。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混投生活垃圾;

(二)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三)有害垃圾应当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符合规定的有害垃圾运输、处理企业;

(四)体积大、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者单独投放至指定的废弃物投放点。

西宁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实施

西宁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实施?这一问题的提出已经不具时效性,因为西宁市制定出台的《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去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分七章,共三十七条,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分类容器的设置、管理等要求,确定了生活垃圾的“四分法”: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对违反《办法》规定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如违反,将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针对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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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垃圾分类政策(西宁垃圾分类实施)

今年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还有新动作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除了正在12个试点小区强力推进的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外,今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还将从市民、小区、处理体系、减量等方面出新招,不断推动分类工作持续向前。

1月30日,记者从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将力促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强化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通过12个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干湿分离,加快居民小区示范点建设,从而提标扩面推动更多小区参与。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范分类收运作业管理,优化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方式,强化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作业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提升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推进源头分流,源头减量,加强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监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建立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收运的可回收物统计数据定期统计汇总分析制度,为网点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不断加强部门、地区间协调衔接、工作协同,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等方式,优化可回收物收运系统,依托现有设施场地,设立可回收物分拣点,对低价值可回收物进一步分拣后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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