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校志编撰多少年一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一次。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2006年5月...
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一次。
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
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从即日起施行。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志书要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工作条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书每几年进修一次?
20年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校志编撰多少年一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书有着历史之延续性,内容广博行性,材料真实性。
广西地方志每几年修订一次?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由哪个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各级人民政府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