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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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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内江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内江公租房怎么管理?

内江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努力探索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了“市场供给为主体、政府保障为补充”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和“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尝高端有约束”的分层次调控体系。

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并对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组织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区县住房保障业务工作。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大家知道了吗?主城区外各区县(自治县)的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拓展阅读

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快看怎么申请!内江市将开展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

11月7日,内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将组织开展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关于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居住问题,我办将组织开展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内江市市中区城东、城西、玉溪、牌楼街道,东兴区东兴、西林、新江街道,经开区壕子口街道、交通镇、靖民镇,高新区胜利、高桥街道。

二、申报条件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

1.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年满18周岁孤儿除外);

2.符合规定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且毕业未满5年;

2.在中心城区内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3.由用人单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三)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由用人单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3.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情况、不配合审核的;

2.家庭拥有购置价超过8万元的机动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

3.拥有非住宅(含营业房、办公、仓库、车库等)财产的;

4.家庭有工商登记注册资金累计超过8万元的;

5.市城区范围内已享受拆迁安置房屋政策未满5年的;

6.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的;

7.其他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1日起常态化受理申请。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方式

内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申请,线上申请可通过“天府通办”手机APP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照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有关材料;线下申请应向街道(乡镇)、社区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各级住房保障审核部门原则上按季度审核公示、纳入保障。

(二)申报流程

城镇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五、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一)补贴面积:1人户家庭:30平米;2人户家庭:45平米;3人及以上户家庭:60平米。

(二)补贴标准:最低收入:9元/平米•月;低收入、农民工等外来务工:7元/平米•月;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6元/平米•月。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教师、医生护士、辅警等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在对应档次基础上上调1元/平方米•月。

(三)计算方式:月补贴金额=(补贴面积-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城镇居民除外)。租赁父母、子女住房的不予发放。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一)享受租赁补贴家庭应在市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已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租赁补贴将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社保卡。

(二)公共租赁住房为保障性住房,实行年度复查制度,经复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继续实施保障,如复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取消保障资格。在申报及复查过程中,申报和复查对象及相关单位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进行审查,若有虚假,失信行为将被记入公共租赁住房诚信管理档案,并视情况向银行业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平台推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报和复查对象及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 1.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内江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

3.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请操作指南

内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关于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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