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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征收拆迁(什么情况是拆迁)

如下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1、《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

如下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1、《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更多哪些情况下可征收拆迁话题,以及更多征地拆迁要求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的详细内容,欢迎浏览我们的专题频道。

哪些情况下可征收拆迁(什么情况是拆迁)

哪些情况下可征收拆迁

如下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

1、《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必须基于何种需要才可以进行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有严格法律程序的,并非是政府想拆迁就拆迁,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时,才能进行房屋拆迁。具体条件有:第一,征收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只有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进行征收。第二,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之前,征收方需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修改,需要保障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需要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第三,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征收方应当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只有足额及时补偿之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搬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征地拆迁要求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征地 拆迁 的工作是十分严格的,我们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然后经过一定的审批才可以进行 征地 。 一、征地拆迁要求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里提出的要求条件。一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 征收房屋 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 城乡规划法 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拆迁应当具备的审批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1、取得项目立项。 按照现在《 行政许可法 》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2、取得规划许可。 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 诉讼 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 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关于征地拆迁要求具备的条件,在进行征地的时候,首先,必须是有合法的用途,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建设的,另外,我们在进行审批的时候,不仅要取得项目立项还要取得规划许可,这两步都是十分重要的。

什么情况下,房屋会被拆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哪些情况下可征收拆迁(什么情况是拆迁)

什么情况是拆迁

答:法律分析:拆迁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详细

哪些情况下能申请强制拆迁

答: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被征收人未按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详细

以上介绍的就是《哪些情况下可征收拆迁(什么情况是拆迁)》的具体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到你了解更多的学习知识和生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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