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手续去哪里登记(收养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收养手续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到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办理被收养人的户籍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
办理收养手续去哪里登记
办理收养手续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到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办理被收养人的户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生效。收养关系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小孩去哪里办理登记
办理 收养 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 抚养 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 监护人 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 收养协议 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一、办收养证是什么部门
办收养证的部门一般是收养登记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办收养证的程序
办收养证的程序如下:
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收养小孩在哪里办理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 收养继子女 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国公民 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 解除收养关系 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三条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以上介绍的就是《办理收养手续去哪里登记(收养证去哪个部门办理)》的具体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到你了解更多的学习知识和生活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