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常识网首页
  2. 生活常识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竞业限制合同需要注意的有: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5、明确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标准。【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签订竞业限制合同需要注意的有: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5、明确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标准。【...更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话题,以及更多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注意什么事项的详细内容,欢迎浏览我们的专题频道。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竞业限制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

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

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

5、明确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 时要注意的问题: 1、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应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 权利和义务 的相对性,若要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 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的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 4、法律对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的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注意什么事项

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2.对劳动者年龄的审查。3.不聘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4.不得收取押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单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您在原单位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认定标准为:其是否接触单位内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般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依据以上,若您不属于该范围内的人员,将无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您求职的新单位是否属于竞业限制范围?在求职新单位前,应对新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企业经营内容、行业等)进行调查,避免入职《协议》中禁止的单位。若入职限制企业工作,有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的风险。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您与原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是否按期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以上,若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若单位未支付超过三个月,您可以与单位解除《协议》。 (4)《协议》中约定的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根据司法实践的裁判观点,若《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注意什么事项)

以上介绍的就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注意什么事项)》的具体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到你了解更多的学习知识和生活常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关注常识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