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是香港人的母语吗(香港官方语言有哪些)
香港人的母语是中文,原因是: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至1997年间,香港曾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的主权;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
英语是香港人的母语吗
香港人的母语是中文,原因是: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至1997年间,香港曾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的主权;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归的,反抗麻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英语是香港人的母语吗?
英语不是香港人的母语,香港人的母语是粤语。
粤语(Cantonese),又作广东话、广府话,俗称白话,海外称唐话, 是一种汉藏语系汉语族的声调语言,中国七大方言之一,也是汉族广府民系的母语。
粤语发源于古代中原雅言,具有完整的九声六调,较完美地保留古汉语特征。粤语以珠江三角洲为分布中心,在中国的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北美洲、英国、欧洲和澳洲、纽西兰、圣诞岛以及东南亚的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等华人社区中广泛使用。在粤语核心地区广东省近8000万本地人口中,粤语使用者近4000万 ,全世界使用粤语人数约7000万。
香港官方语言有哪些?
香港官方语言有粤语、英语。虽然每个香港人都会说粤语,但不是每个香港人例如老一辈的人都会说英文。但作为一个真正的国际大都市和多年的英国殖民地,现在香港很多机构的官方发言,会议使用的语言,以及法律文本等等,都还是使用英文。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们应该可以说香港的母语是粤语,官方语言是英文。
香港人讲粤语情况说明
香港和澳门都曾经被占领过,因为地域限制原因,当地的人口流动性比较差,香港人可能一辈子都只接触过粤语或英语,澳门人可能一辈子都只接触过粤语或葡萄牙语,都没有去过香港澳门以外的地方,即使去过,也大多数是去最近的广东,广东也是说粤语,大陆人也很少来香港澳门,所以粤语可以说是香港澳门的官方语言,因为没人说普通话,你用普通话当官方语言也没人听得懂。
香港的官方语言是粤语还是英语
早前,《人民日报》海外版访问了香港前中文大学郑赤琰教授。他建议,洗脱“恋殖”情意的重要一点,是把官方语言定位为中文,而英文不能优于中文,并表示使用本国语言文字是国家对国民的基本要求。对此,香港有些人不以为然,以为英文是国际语言,香港是国际城市,英文应当优先,甚至有人还指责,中文优于英文的言论违反了香港基本法。事涉对香港基本法的法定语文理解和香港社会的认识,值得讨论。
香港基本法第9条规定,“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以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从中文行文来看,中文和英文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尽管英文也是正式语文,但如没有其他重要的考虑因素,中文显然要优先于英文。从英文本看,也有这个意思。
基本法以中文本为准
这种理解可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决定找到依据。1990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持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译本为正式英文本,和中文本同样使用;英文本中的用语的含义如果与中文本有出入的,以中文本为准。”由此可以推断两件事:
一是香港基本法的中文本是全国人大通过的,香港基本法英文本是中文本的译本,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立法机关,虽然上述决定没有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但该决定仍然相当于适用于香港特区的全国性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具有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如果没有该决定,特区法院在英文判词中引用的香港基本法就不可能是有效的文本,可以被质疑,也可能发生争议,香港特区的司法判决的尊严也就难以维持。这件事提醒香港特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予必要的尊重。
二是虽然香港基本法有中、英文两种文本,但中文本优于英文本。上述决定明确两种文本的用语含义如果有出入,应当以中文本为准。可见,在香港特区中文优于英文的言论,不但没有违反了香港基本法,反而符合香港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没有明文提到中文是香港的法定语文。对此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法定语文与正式语文、官方语文相同,中英文都是正式语文;另一种认为不完全相同,但不言而喻,不必言明。从民族学来看,民族识别有语言、地域和社会生活等的标准。语言本来是识别民族的其中一个重要的、也是主要的标志。“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这也是香港基本法序言明确的。在香港生活的居民,绝大多数属于汉族,有少数属于中华民族大家庭内的少数民族。在香港的居民,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以汉语即中文为民族语言,中文当然是优于香港其他人使用的语言,这是不容否认的。谁不懂这一点,谁就不能坚持“一国”的原则。
但也应当指出,香港曾经被英国占领一百多年,受英国管治的影响,英文在香港的使用也是必然的。英文在世界上的使用很普遍,使用英文是不抵触香港基本法的香港原有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谁不懂这一点,谁就不能尊重“两制”的区别。
问题在于,目前香港使用中英文的情况如何。对此,需要对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使用语文的情况作具体分析。评价一种主张,也不能离开这种主张的语境。由于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政府,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必须是中国公民,由中央政府任命,在行政机关中,英文虽仍处于正式语文的地位,但中文应当比英文优先。例如,在寻求涉及香港基本法实施的法律意见时,特区政府应当优先寻求精通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中国学者的意见,而不是伦敦御用大律师的意见。又如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应当优先以中文为会议记录,并提供英文译本。在施政报告、预算案中,也应当优先以中文起草,英文为译本。
司法机关中英文应用不对称
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实行双语立法制度,立法会通过的法案有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笔者无意评价中、英文在法律起草时,何者更具有优势。以香港基本法为例而言,不发生翻译成英文本有什么问题。然而,香港起草法律草案时,却用英文,中文只是译本,读起来显得累赘。虽然在法律上,两种文本应当一视同仁,没有出现某些私性契据中经常看到的中英文文本有冲突时,以英文为准的条款,但可以改进。在立法会会议中,议员们的发言使用中文的频率远远高于英文,倒没有歧视中文的情况。也许他们向选民传达信息,用中文更为方便。
问题较多的可能是在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中英文的使用是不对称的。越高级的法院,外籍法官越多,英文的使用也远远超越中文的使用。虽然在高院及以下法庭,偶而见到中文判词,但在高院及以上法庭,就很难见到了。终审庭不论案件是否需要,一概邀请外国法官审理。终审庭的判决,只有英文本的判词,有时提供中文译本,但多数连中译本都欠奉。当年程介南以中文审理案件的请求,被高院原讼庭拒绝。中文大学学生李耀基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有关中文为教学语文的规定,质疑校方将中文大学变成英文大学的案件,也以败诉收场。
香港要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找到自己语文的最佳定位,不要试图以英文凌驾于中文,不要成为以英文为法定语文的新加坡,“去中国化”是没有前途的。香港致力发展成为中文为法定语文,但英文使用水平最为普及、最为提高的中国城市,才是出路。
香港官方语言不是普通话吗?
我觉得几个答题者的回答不是很全面。香港是一直普遍用粤语的,现在作为一个知识型经济社会,在比较繁华的街道走路基本上10个人里就有3,4个外国人了,而且回归后香港教育普遍主张两文三语(中文和英文,中文、英语和普通话),所以英文在香港社会上找工作是很重要的,在商场里的餐厅服务生起码都要会说英文。关于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说这个问题,那就不一定了,因为香港在7,80年代有很多人都是只读到小学,等于现在我很多同学的爸妈,不会说英语所以只能从事比较低阶层的工作。
对于年轻一代基本上都会说,而且现在香港每所大学、机构都有提供很多到国外交流的机会。不过香港会说英语的还是绝大部分的,在繁华街上你常常会听到香港人彼此用英语沟通对话。至于英文的标准程度就很难说了,学校里老师教的英文音标什么的都很正但语调还是有差别,外国人的语调是很难模仿的毕竟他们每天都在用,但我否认香港人英语很差这件事情,在香港只要有点能力的人英语就会说得非常正,不过如果是真的有能力的人语调自然也不在话下,而且人数绝不在少数。
请问香港的方言是哪种语言
香港人在正常交流中一般是使用广东话的 , 但目前香港正在努力推广普通话
现在越来越的香港人会说普通话了, 还有就是香港人当中有90%左右的市民会说英语
所以英语 , 普通话这两种语言基本上是香港人除了广东话之外的第二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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