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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劳资谈判具体是谈些什么啊?(NBA的劳资谈判到底是什么意思?)

球员的 工资 还有 NBA 一些官员的工资 很多费用问题 尽管多家美国媒体资深记者此前纷纷爆料称新一轮劳资谈判将有望达成协议,但结果仍然事与愿违。北京时间昨...

对于劳资谈判的问题,我有一些了解和研究,也可以向您推荐一些专业资料和研究成果。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NBA的劳资谈判具体是谈些什么啊?(NBA的劳资谈判到底是什么意思?)

NBA的劳资谈判具体是谈些什么啊?

球员的 工资 还有 NBA 一些官员的工资 很多费用问题

尽管多家美国媒体资深记者此前纷纷爆料称新一轮劳资谈判将有望达成协议,但结果仍然事与愿违。北京时间昨天,NBA球员工会与资方五个多小时的谈判过后,双方仍未取得任何进展,球员工会主席费舍尔随后接受采访时承认:“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很可能无法准时开始训练营以及新赛季了。”

据美联社报道称,目前双方在工资帽问题上的分歧仍然巨大,此前有报道称球员愿意在这一问题上做出让步,但球员工会执行董事比利昨天表态“决不会退后”。并称如果资方坚持实行硬工资帽,那么球员收入必须占到总收益的65%之前的劳资协议球员收入占到总收益的57%,资方要求下调至50%,而目前球员只接受下调至54.3%。

NBA球队的老板们将于美国当地时间本周四继续在达拉斯会面商议。除了劳资双方的矛盾,现在老板之间的分歧也越来越大。许多小球会坚持那些大城市球队比如湖人、公牛、尼克斯应该拿出更多的利润来补贴小球会,以消除这些球队的财政赤字

劳资谈判的谈判的技巧

1、不要低估第一次准备性的、无敌意的劳资双方代表的会面,利用这次机会为将来的会谈制定好基本规则;

2、如果员工对总裁评价高,可以考虑让他参加会谈;

3、在法律和礼节允许的范围内,仔细了解参加劳资谈判的每位成员的情况;

4、将谈判者视为势均力敌的对手,不要轻视他们;

5、仔细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因为详细的笔记对最初及以后的谈判会非常有用;

6、与那些对受合同影响最大的群体和对所讨论的问题了解最深的人保持密切联系;

7、如果谈判破裂,可以考虑由政府出面调停。

2011年NBA劳资谈判的谈判过程

早期谈判

2009年3月,NBA联盟总裁大卫·斯特恩首次就即将于2011年6月到期的劳资协定作公开表态,他表示,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NBA以及球员工会将会在两年后现行劳资条款到期后对其进行调整,同时他认为这不会使得NBA再一次进入“停摆状态”。但而后球员工会执行理事比利·亨特表示,球员工会对于现有劳资条款感到满意,他们并不希望对现有条款做出大幅修改。同时也表示对下一份劳资条款达成前景的乐观。

在斯特恩表态要调整当前劳资协定的同时,经纪人David Falk曾预言下一轮的NBA劳资谈判将会“非常,非常极端”,甚至声称资方可能会采取让联盟停摆一年甚至两年的手段来逼迫球员工会接受他们的要求。

2009年8月5日,NBA与球员工会提前进行了关于新劳资协议的首次谈判,谈判共持续了3个半小时,但双方并未交换任何意见。金融危机导致一些球队经营不善是劳资双方决定提前开始谈判的原因之一,斯特恩认为,双方关注的焦点在于球员收入在篮球相关总收入中占的比例,在2005年到2011年的这份劳资协定中,这一百分比为57%。

斯特恩提出硬工资帽

2010年1月,有消息称大卫-斯特恩将会在谈判重启后努力推动双方接受“硬工资帽”条款。联盟称此举是为了节省薪金,消息源称这样的硬工资帽条款可能将逐步在联盟中推行。同月还传出消息,资方欲在新的劳资条款谈判中提出大幅降低球员的薪金以及合同的最大年限等要求,包括将当前劳资条款中球员收入不超过篮球相关收入(BRI)57%的规定数字削减到不超过45%,这意味着球员们的平均工资将下降21%左右。2月1日,球员工会主席、洛杉矶湖人后卫德里克·费舍尔表示,对于这一要求球员工会无法接受。

2010年全明星期间

2010年达拉斯全明星周末期间,劳资双方再次会面。斯特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联盟预计本赛季所有球队将遭受总额达到4亿美元的亏损,并称联盟在当前劳资协定下几乎每年都要出现上亿美元的亏损。他还表示他们已经让球员工会方面了解了这一数字,目的是希望工会方面能够理解资方在下一份劳资谈判中提出苛刻条件的原因。

球员工会提交建议书

2010年7月初自由球员市场刚打开,球员工会即向联盟以及老板们的谈判委员会递交了一份新的劳资协议建议书。有消息称,球员工会希望继续保留可以使用特例的软工资帽以及奢侈税线规定,设立一个更加有效的收益分成体系。这与1月老板们提出削减合同、设立硬工资帽的建议分歧很大。

据报道,球员们还在这份建议书中建议放宽受限制自由球员的规定,让球队不用在留下球员时感到压力很大,但报道没有涉及如何放宽的细节。

球员们还建议取消基年补偿(Base Year Compensation,简称BYC)条款,这项条款原本是用来限制球队为了满足交易中薪金配平的原则而和球员签订过高合同以帮助完成交易的“钻空子”行为。

2010全明星后的讨论

2010年8月,NBA劳资双方举行了自2010年全明星赛后的首次劳资双方讨论会,据报道此次会面使得双方的谈判取得了“建设性”的进展。双方还约定在新赛季的季前训练营开始之前再进行一次会谈。包括勒布朗·詹姆斯、德维恩·韦德、卡梅隆·安东尼以及克里斯·保罗等大牌球星都参加了此次的会面,以展现球员们对此次谈判的关注程度。

2010年9月,劳资双方进行了休赛期的第二次对话,此次对话共持续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NBA球员工会主管比利-亨特在会谈结束后表示,他将2011的全明星视作是一个非正式的截止日,据报道,当时费舍尔对劳资谈判在全明星期间达成基本一致持乐观态度。

2010-11赛季开始

2010年10月,大卫-斯特恩称他考虑把“缩减联盟球队数量”作为解决联盟收入不景气状况的方法之一摆上谈判桌。在湖人总冠军戒指颁发仪式前,斯特恩接受采访时表示劳资双方仍有很多分歧。他还表示劳资谈判会始终是2010-11赛季的“背景音乐”。

“末日武器”

2010年12月,球员工会着手收集所有NBA球员授权取消工会代表资格(authorize decertification),解散球员工会的授权证明,准备以此来威胁老板们趁早与球员工会达成新版劳资协议。这项被称之为“末日武器”的措施如果得到球员的授权,则球员工会将可以解散。解散工会将让球员们丧失所有工会保护,而球员们将可以使用反托拉斯垄断法来起诉各球队老板,并以此挑战联盟各种薪金限制以及球员交易限制。如果工会不解散,他们只能依据劳动法起诉老板。

随后斯特恩称球员们如果这样做“将会付出非常大的代价,因为本赛季结束时保障性合同的总额达40亿美元。”

2011全明星后

2011年2月达拉斯全明星赛期间,劳资双方进行了一次对话,没有达成实质性意见,而后大卫-斯特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是时候开始进行新劳资协议的正式谈判了,并告诫劳资双方不要在这个过程中花言巧语。斯特恩表态称双方的谈判会在6月30日当前协议到期截止日前达成一致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在6月30日前达成新协议对这个联盟有多重要”。

随后的3月末,联盟方面将2009-10赛季的财政数据提交给球员工会,让后者开始对这些文档进行审核。财政数据是双方讨论的基础,老板们认为坚持他们已经亏损达四亿美元,而球员工会并不这样认为。

2011年4月,NBA取消了2011年的拉斯维加斯夏季联赛以及夏季实习计划,这被认为是NBA正在为停摆做准备的两个迹象。

2011年4月底,联盟向球员工会提交了新的建议书,5月初,球员工会表态对该建议书很不满意,称这份建议书只进行了少量的修改。5月24日,球员工会向美国全国劳工关系局提交了一份文件,控告老板们在谈判中的不诚信以及谈判的不公平。

最新谈判进展

当地时间2011年6月7日,劳资双方举行了5个小时的会议,斯特恩称对谈判感到乐观,但表示双方还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斯特恩重申想要对工资结构做出重大改变,称需要对劳资协定做“非常重大的调整,能够让老板们进行持续性的投资,希望达到50亿美元的收益。”

6月8日,双方继续进行了4个小时的谈判,但谈判结束后球员工会表示联盟的要求没有任何改变,球员工会主席费舍尔还承认老板们已经“直接通知”球员方面,如果不接受这些改变,他们就将面对停摆。

6月14日,大卫·斯特恩与比利·亨特开了一个小会,但是双方都没有透露与会议相关的任何细节。据悉,会议中没有球队老板和球员参加。ESPN得到消息称,球队老板们仍然坚持要求球员们放弃收入分成,并且建议签订10年的硬工资帽合同。

6月17日,联盟的劳资谈判终于有了一些进展,NBA老板方面不再坚持实行无保障合同,但是球员方面警告称这还不够,因为他们仍然要求实行硬工资帽。同时还传出消息,如之前的预期,联盟已经通知球员们今年的拉斯维加斯夏季联赛取消。

6月21日,劳资双方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会谈中各自提交了一份建议书,并对谈判的前景保持谨慎乐观,会议期间球员工会首先提交了建议书,他们希望保持现在的软工资帽制度,但是同意球员总工资减少5亿美元——在未来五年内,每年减少1亿美元。 而资方之后提出了反建议,他们希望签订10年协议,而不是球员方面提出的5年。他们建议实行“有弹性的工资帽”制度,每个赛季允许支付给球员的总工资至少为20亿美元。联盟还在工资特例上有了一些让步,称在他们提出的新建议中,伯德条款和中产特例都将继续保留,尽管他们还没有确定球队工资的最高额。但是球员工会认为,这仍然是硬工资帽。

6月23日,球员工会发表了非常强硬的言论,比利-亨特称,球队老板们正在试图破坏球员们的同盟。德里克-费舍尔也表示,他们不会为了避免停摆而接受一个糟糕的协议。NBA发言人迈克·巴斯说道:“停摆是我们一直在努力避免的,提供了很多办法以让球员们收到公平对待。听到工会代表们令人遗憾的言论,我们非常失望。”而球员们生气的是,大卫-斯特恩称球员们5亿美元的收入减少不够多,并且在告诉球员之前,先告诉媒体希望设定6200万美元的“有弹性的”工资帽。

6月24日,劳资谈判没有任何进展。球员和老板们今天会面了4个小时,他们同意在当地时间6月29日或6月30日再次开会进行谈判,大约有50名球员参加了谈判,他们全都穿着同样的灰色T恤,胸前印有“STAND”(坚持)字样,向联盟表达了他们的强硬立场——坚持球员工会提出的5年减少5亿美元的提案。

6月28日,NBA理事会成员在达拉斯进行了会面,并且听取了劳资关系委员会主席、马刺老板皮特·霍尔特有关劳资谈判的报告。而据圣安东尼奥当地媒体称,他们从一名熟悉联盟策略的NBA球队总经理那里得到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如果停摆,僵局将更难打破。一旦联盟宣布停摆,他们将会要求球员们接受4500万美元的硬工资帽、取消保障合同,并且要求球员们减薪33%。而先前他们的让步——包括有弹性的6200万美元的硬工资帽、每年保证20亿美元的总工资,都将不予讨论。

6月30日,劳资双方在纽约两个半小时的谈判后,双方正式确认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NBA联盟将于美国东部时间7月1日凌晨0点开始正式停摆。

NBA的劳资谈判到底是什么意思?

关于停摆你需要知道的12件事 怎样才能重新比赛? 2011年07月01日12:43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NBA已确定停摆,但有些疑问需要搞清。

1、上赛季NBA收视率、观众人数、影响力空前上涨,为什么联盟在此时停摆?美国时间7月1日NBA老板和球员间的劳资协议到期。不是他们选择此时停摆而是现在旧的条约到期,新协议还没有谈拢。

2、资方想通过这次谈判改变什么?大卫-斯特恩说过去一年联盟损失4亿美元,球队有的挣钱有的亏钱,联盟想让30支球队全部挣钱,而球队主要支出是球员薪水,所以资方想改变这种经济模式,他们想制订新的劳资条款,以便削减球员薪水。

3、双方的分歧是什么?很多。核心问题是钱,尤其是如何分配钱,有一笔资金名为“篮球相关收入(BRI)”。这些钱来自门票销售、电视合同、地方电视条约、票务收入、纪念品销售、球衣销售——所有和篮球有关的商业行为。现在球员可以分到BRI总额的57%,资方想大幅缩减这一份额,他们的目标是未来10年降到40%左右。资方还想推行6200万弹性工资帽,球队薪金总额不能超过6200万,所谓“弹性”指球队签约己队自由球员的薪金不会算在工资帽内。现在主要是小球会老板态度强硬,他们想改变现行商业模式。

4、停摆意味着什么?NBA将停止一切商业活动,湖人和当地电视台签订了一年1亿5千万的转播合同,但是在停摆状态下球队一分钱也得不到。

5、对球队官网影响。得撤下一切和现役球员相关的内容,唯一能报道的就是吉祥物、拉拉队和慈善事件,但慈善事件不能提到现役球员。

6、2011届新秀能签合同吗?不能。原定美国时间7月1日是最早签约日,现在停摆导致无法签约。但是他们可以去海外打球。类似的事儿丹尼-费里干过。当初快船将其选中,但他不想为快船打球于是去了欧洲。当然更多情况是选中后没立即来NBA,众多欧洲球员都是如此。

7、夏季联赛能举行吗?不能。没有夏季联赛,新秀不能得到锻炼,对落榜球员而言更是地狱,他们没有机会向各个球队展示自己,像韦斯利-马修斯这种通过夏季联赛找到工作机会的球员不会再有。

8、球员能跟随主教练训练吗?不行,虽然存有可能,但起码官方不支持这样做。而且球员不能在球队场馆训练,得自找场地。受伤后不能接受队医治疗。

9、球员不会领到工资。但是球队教练、总经理等球队工作人员会正常领薪。他们为球队工作,并不属于球员工会。所以有的球队并不急着找教练,等停摆结束再建立起教练班子。停摆对超级巨星影响不大,但普通球员利益损失严重,因为你经济实力平平。

10、自由球员无法签约。往年7月是自由球员市场的活跃期,但因为新的劳资协议没有制定,球队和自由球员无法签约。

11、停摆状态下那些合同在身的普通球员能做什么?他们什么也不能干,如果想去欧洲打球先得到国际篮联(FIBA)的准许函,但如果合同在身他们不会得到批准。

12、球员如何结束停摆?球员投票采取一人一票制。球星可以投反对票,当那些普通球员扛不住时可以让联盟重新开工。

什么是劳资协商会议制度?

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一九五0年四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二十九次政务会议批准

一九五0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布)

一、根据人民政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在私营工商企业中,为了便于劳资双方进行有关改进生产、业务与职工待遇各项具体问题的协商起见,在劳资双方同意之下,得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

二、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一般适用于雇用五十人以上的私人工厂、商店;凡雇用五十人以下者,得根据本指示的精神与具体情况斟酌办理之。同时在同一城市的同一产业或行业中劳资双方均认为必要时,亦得设立该产业或行业的劳资协商会议。

三、劳资协商会议为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的机关,不负企业经营与行政管理的责任。

四、劳资协商会议之组成以由劳资双方代表机关分别选派同等数量之代表为原则(在企业单位中的协商会议,企业主或所委任之经理、本企业单位厂长与工会组织的主席应为当然代表),双方代表名额由双方协商规定之,一般以每方二人至六人为宜。

五、参加劳资协商会议之代表,应比较固定,双方各自选定代表后,应将代表姓名通知对方。但遇必要时,双方均有自行更换其代表之权。

六、在工商企业中的劳资协商会议应有经常会议,每月开会次数由双方协商规定之。除经常会议外,必要时,有一方提议,取得对方同意后,即可随时召集。开会时间一般以不占用生产时间为原则。在同一产业或行业的劳资协商会议,不必规定固定会期,在双方同意时即可召集会议。

七、劳资协商会议之主席,由出席会议之劳资双方代表轮流担任之(如一次为劳方代表担任,下一次即为资方代表担任),每次会议由轮值主席负责召集之。

八、劳资协商会议在劳资双方同意之下,得协商下列各项问题:

甲、有关订立集体合同及如何履行集体合同中各项规定之事项;

乙、有关生产计划之研讨与生产任务之完成及提高产量、质量,节约材料、工具等事项;

丙、有关改进生产组织,如劳动力配备,机器工具的调整,原料调配等事项;

丁、有关改良技术,改善操作法,提高生产效率与工人技术水平等事项;

戊、有关业务、管理之改进及工厂规则、奖惩制度之拟定与修改等事项;

己、有关职工之雇用与解雇、职级升降及其他人事问题等事项;

庚、有关工资、工时、生活待遇及其他职工福利设施等事项;

辛、有关工商企业安全卫生及职工疾病、伤亡、残废、女工生育待遇等事项。

九、劳资协商会议中协商的各项问题,劳资双方都有通过各自之代表提出议案之权利。协商会议开会时,如有必要,可由主席通知原提案人或有关负责人到会报告。

十、劳资协商会议协商程序如下:

甲、由劳资双方代表分别将准备协商之问题,于会议前通知对方,使双方代表能事先研究,征求有关方面和职工的意见;

乙、举行会议时,由轮值主席将问题按双方同意的次序,逐一提交会议研究计划,以取得协议;

丙、有关一般问题的协议,经劳资双方代表一致同意后,即可成立。比较重大问题的协商,须由双方代表报告有关人员和全体职工,取得同意后,方得成立;

丁、会议中如有临时提议,须俟各项议程讨论完毕后提出,并取得双方同意,始得讨论;

戊、凡已取得协议之比较重大事项,须写成双方代表同意并经双方代表签字之会议记录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当地劳动局备案。

十一、凡已取得协议之事项,由劳资双方代表分别在有关人员和职工中传达或共同召集会议传达并负责执行;其未取得协议之事项,由双方于会后分别研讨磋商,以便在下次会议中再行协商。

十二、如在会议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应按劳动争议解决程序之规定处理之。

十三、劳资双方成立之协议,不得与政府法令及集体合同之规定相抵触。集体合同如有修改必要时,必须根据原签订集体合同之程序处理之。

十四、各地劳动局接到本指示后,应召集当地工会组织与工商业者团体之代表共同商议执行本指示之办法,以期在劳资双方同意和自愿的条件下,有准备、有步骤地逐渐推行,并将执行的情况和经验随时报告本部。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 发布日期:1950年04月29日 实施日期:1950年04月29日 (中央法规)

劳资谈判的资方的权利

一般而言,在劳资谈判中,资方的权利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

决定何时、何地做何工作及如何去做;

当员工的工作操作或工作行为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帮助他们改正,包括执行管理纪律;

决定做此项工作的工人数目;

监督和指导工人工作;

对员工的雇用、辞退、提升或降职提供建议;

推荐员工成为管理人员。

劳资人员的工作属性

劳资工作比较繁杂,劳资人员的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人员管理:录用(招工、调转、安置分配、聘用、接受实习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签、续、变、解、终)、聘用协议管理、实习协议书管理、劳动纪律制定和管理、人员培训、定岗、定员和定编。工资管理:定额、工资方案、工资核定计算、审核汇总社保管理:五险一统筹管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采暖)、养老金计算报批、在职退离休死亡办理等等。福利待遇管理: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家属医疗费、采暖费等等工的主张。

一般而言,劳资谈判中员工一方提出的主张可分为三类问题,即约束性的、非约束性的和禁止性的。

约束性谈判问题主要用于规定工资、工作时间和其他就业条件。这类问题通常对工人的工作有直接迅速的影响,拒绝就这一类问题举行谈判会导致劳动报酬不公平。

非约束性谈判问题有可能被提出,但任何一方都可拒绝对此类问题进行讨论。例如,工会也许想对退休工人的健康福利或工会参与价格政策的制定这类问题进行谈判,但资方可以拒绝这一要求。禁止性谈判问题,如“只能雇用工会会员的制度”是没有法律保障的。

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不为职工交社会保险费吗?为什么?这则案例给你的启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使约定了,也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本案中该公司与职工虽然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约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无效,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NBA的劳资谈判具体是谈些什么啊?(NBA的劳资谈判到底是什么意思?)

好了,今天关于“劳资谈判”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劳资谈判”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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