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是6666的宝马女司机故意开车撞人,造成1死12伤,结果怎么样?(三门宝马撞人事件 杨曙忠如何判决)
黑龙江宝马案,虽然已经过去了近7年之久,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力非常大,不仅仅是肇事者撞人,网络上也是流言四起,在社会的张力情绪下,这起案件也是成为了近几年的?最大?...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广州宝马撞人叔叔是谁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广州宝马撞人叔叔是谁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车牌是6666的宝马女司机故意开车撞人,造成1死12伤,结果怎么样?
黑龙江宝马案,虽然已经过去了近7年之久,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力非常大,不仅仅是肇事者撞人,网络上也是流言四起,在社会的张力情绪下,这起案件也是成为了近几年的?最大?的一起肇事案。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代义泉和刘忠霞夫妇驾驶着满载大葱的农用车行驶到了哈尔滨人才市场,在两人驾驶时,为了躲避对面开过来的面包车,代义泉将农用车向右打了一下。
然而他们没有想到用来固定大葱的绳子套在了路边宝马车的倒后镜当中,车并没有损坏,当时坐在宝马车当中的是苏秀文姐妹,在宝马车被拖动时,苏秀文就感觉到了,苏秀文立刻下车拦住了代义泉夫妇。
代义全也是将车停下,下车跟她解释,可看到是宝马车顿时没太多的底气了,而且这辆车的车牌号是黑AL6666,就在代义泉打算解释时,苏秀文却对他进行了辱骂,并且用挎包对其殴打。
由于是早市,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围观群众对苏的辱骂也是非常不满,看着这么多人帮着代义泉说话,苏秀文愈发生气,嘴里面嘟囔了一句,随后就上车了,并将车子发动,往后退了一下。
当所有人都认为她们要离开时,宝马车突然冲向人群,随后是一片惨叫声,十二个人倒在地上,刘忠霞躺在一个小坑当中,脑袋都扁了,当场死亡,一些围观者说,她上车前说了一句?我撞死你们?的话,围观群众将车子包围了起来,立刻报警。
但是造成社会舆论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来处理肇事案的除了交警以外,就连武警都出动了,武警为什么会出现,不得而知,12月20日,苏秀文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
从这时开始,媒体也是关注着这场案子,而舆论推动无非有六点,一,肇事车是宝马,车号又相当独特,二是武警出现在现场,三,遇难者是一个农民,四,苏秀文的丈夫确实是一个?大款?,五在审判当中认定为苏秀文?操作失误?,最后一点也是让人更加意外,所有的证人一概选择了沉默。
这些原因也是不断的推动者舆论发生,在惨案发生后,苏秀文的丈夫拿出了30万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但是这场舆论并没有消散,虽然各种各样的舆论都进行了解释,但是都含糊不辞,这样的解释反而在人们的潜意识当中更是疑窦丛生。
宝马撞人案后来怎么样了?
我看过详细报道,大意为撞死人的苏秀文在交警的保护下、在律师的教导下、在法院以及一系列高官的维护下,判了两年,缓刑三年,赔了2万块钱给死者。当然,她是绝对不会坐牢的,因为她有钱,还有背景。而且奇怪的是,死者家属现在和她的关系特别好,伤者全部同意庭外和解。哈哈,讽刺啊。
大连宝马车撞人致5死一案,肇事者是患有精神疾病还是在报复社会?
一、大连宝马车撞人致5死一案,肇事者是在报复社会,肇事者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而把所有的愤怒发泄到其他人身上,危害了他人的生命。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当时因为自己投资失败,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于是就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这样的情绪多么可怕。虽然我们知道在现在社会当中生存确实压力比较大,但是我们不能采取这样极端的方式来对待其他人,其他人在你的人生当中也是无辜,他们不需要因为你的失败而承担任何社会压力,所以这样的行为实在可恶。
二、这一次事故总共造成了五人死亡,五人受伤,是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我们可以想象又有五户人家可能将面临支离破碎。
这起事故发生在红绿灯路口,当时在距离绿灯只是还有7秒的时候,我们的肇事车辆就开始以108公里每小时的速度闯红灯,撞到了旁边的路人,当时这段路的限速60公里每小时,我们可以想象当时场面多么可怕。不管是过路的行人,还是车辆,肯定都处于非常惊恐的状态,大家不知道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五人死亡的情况非常严重,他们可能是五个家庭的生活支柱。
三、目前这位肇事者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在检验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没有酒驾,也没有毒驾,更没有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使得情况,所以他在做这一件事情的时候思路非常清晰,并且有明确的目标。也就是说他是故意采取这样的形式来报复社会,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行为,我们不能想象,大家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会是多么惊恐。
三门宝马撞人事件 杨曙忠如何判决
最新消息 6月8日上午,浙江省三门县人大代表杨曙忠醉驾一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新网台州6月8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王先富)今天上午,浙江省三门县人大代表杨曙忠醉驾一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浙江首例因醉酒驾车,被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由于被告人杨曙忠具有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且案发时正值全国严查酒驾和清明节的特殊时期,故案发后引起媒体和当地百姓的高度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5日20时许,被告人杨曙忠在三门县方都大酒店宴请他人并大量饮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车连续冲撞,共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失合计16万余元的严重后果。经检验,杨曙忠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ml。
另查明,本案案发后至庭审前,被告人杨曙忠家属已与所有死者家属和受伤被害人、车辆受损车主就经济损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并实际支付了赔偿款,绝大部分死者家属和受伤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表示了对被告人杨曙忠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曙忠身为县、市二级人大代表和有一定资历的驾驶员,在全国严查酒后驾车的背景下,明知酒后驾车违法,却在严重醉酒后驾驶车辆行驶于车辆和人群密集的县城繁华街道,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尤其是在与他人车辆碰撞后,不听围观群众的劝阻,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快速连续冲撞,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同时法院对辩护人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也作出了公正的评判。首先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曙忠的行为,符合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最高人民法院也已明文规定诸如此类行为应依法以该罪定罪,对被告人如何量刑,应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综合确定,辩护人所提的对被告人的行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已体现从严,故在量刑时就应适当从轻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其次,对于辩护人称被告人杨曙忠在主观上并不希望也不追求本案危害后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与直接故意犯罪确有所区别,且案发后,杨曙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通过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故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辩护人就此所提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至于庭审中,辩护人出示了杨曙忠资助39名贫困大学生和慈善捐款等方面的材料,以证明被告人杨曙忠有爱心和社会责任心等为人情况。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这些案发前的热心公益事业的行为,虽说是文明社会所倡导,但是,这些事前行为,与杨曙忠所犯罪行及定罪量刑没有关联性,亦不能成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故该意见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对一审宣判意见时,杨曙忠眼含泪水,哽咽着说:“我认罪服法,对判决没有意见,我也不上诉,要好好改造。” 内部消息,死者有外地人,被杨曙忠家人用65万买通,撤销起诉,
受害的黄包车主(单身),钱也被他几个兄弟瓜分,具体数目不详,
当时车上有个领导叫叶剑,杨曙忠是这样说的:当时酒喝醉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旁边的人不知道嘛,仗着有钱有权而已了
据三门灵通人士估计,杨曙忠最多判10几年有期徒刑,因为县领导帮着他说话,说他对三门有贡献,一起到省里顶他的
湖南一女司机开宝马撞人拖行!她究竟有何底气被交警勒令下车后还满不在乎?
对于湖南一女司机开宝马撞人拖行他,究竟有何底气被交警勒令下车后还蛮不在乎,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的话,他之所以不在乎的原因是因为,那么它肯定是有关系那么有保护伞的存在,所以他才会蛮不在乎的,因为做出这种事情之后那么表现出不在乎,那么这些人呢,只有三个情况,第1个情况就是这种人精神上有问题,那么才不会在乎第1个那么就是,她有保护伞那么有关系,所以她才不会在乎,那么第3个就是她认命了,所以不在乎
非常的严重但是对于这个事情的发生的话,那么我认为他之所以不在乎的原因,是因为有保护伞的存在,那么他才不会在乎这种事情,因为在交警叫他下车的时候,那么他还不在乎,一直在打电话给别人,那么很明显就是在找保护伞,想要将这件事解决,所以他才会一直在打电话的,而且这件事情的发生的话,那么很明显,这个女子的话她是意识非常的清醒,还做出这种事情,就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情的
蓄意谋杀本来这件事情仅仅只是酒驾,但是由于这个女子的话,那么他的意识是非常的清醒的话,那么还做出这种事情,那么可以说是属于谋杀这种行为的,必定是会出于法律制裁对方的,对这种人那么肯定是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这样子才能够让她知道作为这种事情的严重后果
总的来说不仅仅如此,这个女子的话出于法律的制裁,并且也是要将他背后的这个保护伞揪出来,只有这样子的话才能够解决这个事情,而且对于她背后的保护伞也是要使用法律制裁这个保护伞,只有这样子才能够一锅端,因为这个女子做出这种事情来那么,背后肯定是有这个保护伞的作用,所以她才敢肆意妄为做出这种事情
敢问宝马车撞人事件肇事者是什么人物
你这样想就过于偏激了,而且无理取闹了。当然不是有钱有权的就可以杀人不偿命的,毕竟社会还是有底线的,再有钱有权,引起民愤的,通常都很难逃脱的。你不要老是先入为主,就认定嫌疑人就一定是故意杀人的,一切要靠证据,分析证据,分析逻辑,才能知道真相,再根据法律规定行事,这样才是法治社会。她是有钱有势?区区一辆宝马而已,宝马也有很便宜的,就算贵的,也算不上啥有钱有势,这社会能买到的人大把呢。哪怕是省长也不敢包庇这种引起公愤的,她是故意杀人的吗?但根据警方调查,她跟死者不认识,无仇无怨,再说如果真的是故意撞死人,按犯罪心理学,一般会停车下来查看,把尸体拖开,然后再逃,谁会傻乎乎把尸体拖行五公里,是怕别人都不知道她撞死人了?怕自己罪不够重?这心理素质得多强大,得多变态的人才干得出来?根据警方监控录像,可以证明事前,死者已经躺在路上的。你不知道女司机多奇葩的吗?连转向灯和雨刮都分不清,经常把油门和刹车搞错,前进和倒车都经常搞错的奇葩事可是经常出现的,碰瓷的都怕遇到女司机。
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证实,9月7日凌晨1时许,醉酒后的河南籍男子杜某某从小厂村步行至北京路北站隧道出口附近,突然横躺于车道内。大约5分钟后,女司机驾驶着自己的云ADZ181号宝马车沿北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小厂村该醉酒男子横躺的道路,宝马车驶过杜某某的身体,底盘下方挂住杜某某头部,并拖挂着杜某某的身体向前行驶。由于受到巨大的颠簸,浦某某也感觉车上有异响,在车行驶到250米外的北京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口时,浦某某即靠右停车,随后绕车一周查看,并未发现异常情况,后浦某某继续驾车沿北京路自北向南行驶。车辆行至北京路与金碧路交叉口宝马车右转驶上金碧路,后沿金碧路直行至得胜桥路口,左转沿巡津街至后新街云津市场门口处,宝马车底盘下方拖挂的杜某某身体与车道内高于路面的阴井盖板碰撞,尸体与车辆分离。浦某某继续驾车前行,途经书林街石桥铺巷行至东寺街敬德巷口时,被一辆尾随的出租车堵停。随后,女司机浦某某被随后赶到的交警六大队民警带回大队做调查。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领导介绍,宝马车驾驶人浦某某被带回大队后第一时间做了抽血化验,经检测其血液中无乙醇含量,而被交警暂扣的宝马车车况经检测后也为正常。倒是被挂在车子底盘下的49岁的河南籍死者杜某某在死前曾醉酒,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217mg/100ml。
在得知交警六大队就9-07北站隧道口的交通事故做出了相关的情况通报,治国律师事务所的周鸿飞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称,通过前一阶段的情况说明,他认为宝马挂人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的通报是可信的,也就是说,在宝马车经过事发现场前,死者杜某就因醉酒而横躺在了路中的事实成立那么宝马车司机浦某某将不构成刑事犯罪。另外,在她并不知道车辆底盘下有人被挂的前提下,女司机不存在犯罪故意。但是,不构成刑事犯罪并不代表她不承担民事责任,具体的情况要等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才能根据女驾驶员浦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来决定其应负的民事责任。
气愤!宝马女司机酒驾撞人拖行,酒驾频发背后,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我觉得宝马女司机酒驾撞人拖行这个事件里面需要关注的问题,包括这个女司机后期会有什么样子的处罚,以及受害人的情况如何,还有监管部门对于这样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如何的,这些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前两天的时候,某平台上面有一则短视频,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讨论。其中的画面让人觉得非常的揪心,原来是一辆宝马车的女司机,在撞了人以后拖行了将近1公里。被交警拦下来了以后,还显示她是存在酒驾行为。这个视频出来的时候,很多人纷纷指责这个女司机罔顾性命,喝酒了还开车。这是对自己和对他人非常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而这名女司机在被交警拦下来了以后,还试图打电话去求救。当然这也并没有任何的效果,最后这名女司机也受到了她自己应该受到的惩罚。
在这起事件里面,其实主要关注的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方面是这名女司机后期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而官方也给了说法,因为这名女司机的酒精含量已经超标了,所以她不仅仅是酒驾,还是醉驾,所以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另一方面是在这起事件里面的受害者的情况如何。官方也给予了通报。受害者现在已经被紧急送医了,没有大碍,生命体征平缓,也就是说他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后期的情况如何就不得而知了,还是要等官方的通报。最后需要关注的问题是,监管部门对于这样的恶性事件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力度。因为这次的事件其实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所以这名女司机要是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综合上面所说,我觉得酒驾问题之所以这么常发生,这其实是需要大家去深思熟虑的一个问题。首先是否是对于酒驾危害的宣传力度不够,还有就是这名女司机如果不能够有严厉惩罚的话,那就起不到一个示警的作用。
大连宝马撞人逃逸案致5死,司机二审死刑,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上诉人刘东驾驶自己的宝马轿车沿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五惠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二人受伤。之后,刘东驾车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跟车一厢式货车后停下,刘东弃车逃离现场,于当日下午归案。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刘东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刘东因投资失败,以极端管道发泄情绪,在都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上诉人刘东因投资失败,以极端管道发泄情绪,在都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好了,今天关于“广州宝马撞人叔叔是谁”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广州宝马撞人叔叔是谁”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