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的好处和坏处有哪些(同事单位合伙做饭利弊)
创业的好处有:自主性强,没有人管你,因为自己就是自己的老板;想工作时就工作,不想工作时就休息,全凭你对财富的态度;自主创业能够吸收亲朋好友加入,这样就可以与他...
对于合伙的好处与坏处的问题,我有一些经验和见解,同时也了解到一些专业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创业的好处和坏处有哪些
创业的好处有:自主性强,没有人管你,因为自己就是自己的老板;想工作时就工作,不想工作时就休息,全凭你对财富的态度;自主创业能够吸收亲朋好友加入,这样就可以与他人一起奋斗;自主创业具有极强的挑战性,能够充分发挥一个人的潜能。\x0d\\x0d\ 创业的坏处有:风险高,收入不稳定,有时候一个月收入好几万,有时候可能会赔上许多钱;自主创业会使自己身心疲惫,一个人得干许多人的活,既是老板,也是推销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等;工作时间不固定,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需要,就得干活,没有下班的概念;创业,在财物投入方面比较庞大,往往是全部积蓄压在上面,损失一点点财物都会心疼得不得了;创业还可能会走入法律法规的误区,从而遭遇失败等等。因此,要认真思考好创业的优缺点,如果你认为自己喜欢创业,而且能够干好,与原来从事的工作相比更有诱惑力,社会条件又允许,那么就不要徘徊,不要过多考虑得失!希望本身就是一种原动力。\x0d\\x0d\ 创业毕竟属于一种投资行为,任何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总是与风险并存的,开始经商的时候需要考虑周全,方方面面都要慎重,尤其是作出决策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一下可能出现的最坏后果。那么结果往往是不尽如人意的。如果能够先做好最坏的打算,然后再努力去做,那么结果往往会向好的方向发展。\x0d\\x0d\ 如果没有考虑好创业的好处与坏处,没有做好最坏的打算,一旦遇到挫折,在心态上就会无法接受,从而导致精神委靡,更有甚者,会影响下属的士气,导致整个团队缺乏抵抗危机的能力。其次,由于没有做好准备,无法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及时做出补救的决策,从而失去最佳的解决方法,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大多数浙商认为,在创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创业的好处与坏处,选择自己做得到的事情,千万不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和好处
法律分析:风险:(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二)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三)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四)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限制措施
好处: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4、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朋友合伙我公司。请达人帮忙。。。
1、合伙或合作经营最本质的一点是承担合伙经营的损益,依此,你朋友提的所谓合伙方法,其实是借款协议,约定了利息计算方法,只不过到时具体的利息不确定而已。
2、合不合算看你怎么算了:你投入经营的资产12万加18万。如厂房是租用的,再加上房租。这就是你的全部投入。(或厂房是你自己的,则加上厂房、场地等资产;或再加上机器设备)。如果你们是合伙经营:则把你的全部投入,加上你朋友的投入,算为全部投资,再计算出你朋友出资额在总投资额中的比例,此比例即为合伙经营时,应当承担的损益比例,即赚或赔都要承担这个比例。3、你朋友现在的方案,虽从本质上说是个借款协议,但其利息是有风险的,可能一年到头一分利息也没有。当然你赔了,他是不管的,正因为如此,它不合伙经营。
4、经营中流动资金有重要,你觉得借这个钱是划算的,不妨就以这样的方式借。反之,你就不要借了。毕竟,6万元是在你手中掌握的。而且,你朋友的薪水也比正常要低点。另外,有了承担利息高低的风险后,他们在工作中确实是能积极些的。
5、你朋友肯定是个朋友,市场经济讲求一个回报,他的想法不为过。同意不同意在于你自己依据实际经营状况来决定了。
退一步,如果在经营中遇到拆迁等,好处坏处也是你一个人的,你朋友不是股东,他只是出借人。
同事单位合伙做饭利弊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觉得很好奇,单位没有食堂么,如果没有
食堂,那么解决吃饭的问题还是有点棘手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单位没有食堂提供三餐,那么肯定要解决吃饭问题,如果同事合伙烧饭,那么好的方面是你可以不用一个人去准备饭菜,因为同事之间可以带不同的菜,然后大家可以分享自己吃的东西,这样也会增进同事间的感情。
不好的地方就是你们得制定一个做饭安排表,什么时候睡负责烧饭,哪个人负责做菜,买菜,那个人负责洗菜等等,不然只要一环没有安排好,那一起做饭这个事情就不容易达成。
股份对半分的坏处
心里不平,决策僵局,拉帮结派。刚创业的时候,不分你我、不谈多少,你先回去吧、我在干一会儿。但是,如果时间久了,准确的说应该是创业热情消失后,就会在心里琢磨除了出资之外,贡献比与股权比、分红比倒置,必然闹情绪,合伙各占一半股份,共同努力,利益平均分配,弊端为双方都不管,闹矛盾,无法解决。
好处就是风险公担,谁都不占便宜谁也不吃亏,更加能够凝聚团队,分股权,就是涉及公司利益的分享,一般,要是做员工激励,不会给太高,因为,涉及到公司控股权的问题,一般,会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设置一个期权池,给予满足一定条件的员工以激励。
利,就是员工可以通过公司盈利,分享公司收益,更有努力工作意识,有利益,大家才会愿意为公司发展努力,而且,一般,会做协议,像是投票权等,可以委托代持股东形式,也不用怕管理问题。
创业是单干好还是合伙好?
我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事实上,单干和合伙创业都各有其优缺点,单干创业的优点是任何事情都可以一个人说了算,这样就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意见和分歧,但是自行创业则必须独自承担经营的风险,在筹措创业资金时也有一定的困难;合伙创业则有多人可以与你一起承担风险,任何事情都有人一起分担责任和参与决策,大大降低经营者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此外在筹集资金方面也相对容易一些。但随着企业的成长,也很可能会产生一些诸如企业发展规划、分配原则等方面的分歧。所以我建议创业者在操作中要根据自己和生意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选择。原则上,小本生意比如说开个小门店或小型公司一般投入不大的生意还是单干较为合适,经营模式越简单越好。如因资金问题可以通过借贷的方式解决。如果是投资规模较大的生意,可以考虑寻找一个或多个适合的合作伙伴一起创业。这些未来的生意伙伴起码要志趣相投,至少是接近的经营理念与价值观,人品好及道德品质高尚是首要条件,另外各人也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制定合伙协议之初,就要想到并制定好合理的退出机制,包括一旦中途有股东突然退出时的补救办法,有关的股东合作协议最好能在权威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以免日后生变时能有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我人认为在寻找合伙人时一定要以“可不可替代”作衡量,如果在合伙经营的整盘生意里你是可以替代的,那么你的处境就很危险,比如,当初要你做股东是因为对方资金上有需求,当你入股后,企业走上正轨,资金再也不是困扰企业的问题时,你的存在对公司也是可有可无时,你就很容易就被大股东赶出局。如果你的合作伙伴在整盘生意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你的处境就更危险,比如,你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但是,对方是一个很有经验的厨师,而且又有人脉,餐馆生意的成败完全掌握在他的手里,顾客来光顾完全是冲着的他的手艺和情面而来的,如果有朝一日他向你叫板,你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他拍马走人,你餐馆的生意就有可能陷入困境。
和别人合作开公司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注册公司比零散的好,注册以后有自己的公司做自己的品牌。每年交一些的税就可以了,新的公司18内都不需要交税的。
在实践中,创业可能是多人的共同创业,也可能是一人的孤军奋战。修订前的公司法要求公司至少有两个股东,于是独自创业的创业者就会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占有象征性的少数股份,从而成立一间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实施后,这样的创业者不需要再拉挂名股东了,因为他可以自己成立一人公司。这是公司法的一大进步,以前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平民百姓是没有权利成立一人公司的,现在大家终于都可以享受国民待遇了。
现在创业者可以堂堂正正地说“这公司是我的”,因为这是法律确认的,你可以到工商局去查他的公司档案,确实就是他一人投资的。创立一人公司也可以免去很多麻烦,公司决策简单灵活,不受他人牵制,面对变化多端的情况可以快速反应。创立一人公司还可以省却很多矛盾,以前要拉个挂名股东,往往会导致亲朋好友反目。因为人在利益面前思想是要变化的,挂名的到一定时候就不甘心只是挂名了;而不是挂名的,往往也只能共苦,不能同甘,公司发展得好了,各种各样的想法就出现了,于是矛盾、纠纷、讼争就不可避免了。
想着一人公司的种种好处,我个人却并不看好一人公司。当然这并非说制度设计不好,不看好也不是针对有强大实力的公司,而是仅仅针对个人的创业者。因为大公司以前投资设立子公司,要拉上股东、子公司、孙公司,**的结果往往是投资关系不清,现在可以非常清楚界定了。而对于个人创业者则不然,个人投资者本来就习惯于将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本人的财产相混同,一人公司缺乏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就更容易混同了,公司的财产容易变为股东自己的财产,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时,个人资金投入公司也没有很好的界定。混同的结果就容易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股东只以其对公司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直接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不抵债时或者面临解散时,投资者个人必然会设法转移公司资产,债权人利益因此受到损害。
对此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同时,设立了5项风险防范制度:第一,对一人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并且必须一次缴足;第二,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以予公示;第三,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个公司,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第四,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五,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业务对方可以非常清楚地从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看出他的交易对象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商业信用普遍缺失的情况下,有多少人有足够的勇气与自然人独资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呢?而且,投资者必须自己证明财产没有混同,否则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面对如此严格的举证责任,我想很多创业者可能还是不得不拉上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
要解决这一问题,当然不是废除一人公司制度,而是建立严格的诚信制度,打击不诚信之徒,营造诚信的商业环境。
合伙企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利弊
这个公司的利弊如下:
合伙企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是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更好地管理企业、强化企业治理。
合伙企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弊是管理难度大、风险传递、利益分配问题、法律风险等。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需要注意什么?
合伙开店就是“众人拾柴火焰高”但是为了避免矛盾,在开店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这些事项呢?
一、合理分配
从目前合伙开店的分配结构来看,往往是由出资人之一掌管店面大小事宜,行使权大多落在一个人手上,导致其他合伙人的参与感低,进而让合伙人之间出现裂隙,导致矛盾爆发。
因此想要开好一家火锅店,各方的权利务必分配合理,可以按照不同合伙人的特长进行分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才能经营好一家火锅店。
二、确保各自利益
利益是开店最终的目的,利益分配不均是爆发矛盾的导火索,开店时我们不仅要合理分配各方的权利,更要确保各自的利益,即如何分红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以免日后因为利益产生纠纷。
三、明确各方职责
既然是合伙开店,就意味着每一个投资人都对火锅店的经营负有责任和义务,切不能抱着我出钱多就可以坐着收钱的想法,或者抱有自己工作忙无暇顾及火锅店的侥幸心理,合伙开店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每个人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为火锅店的经营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
四、建立责罚机制
每家火锅店都会设立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但他们却忽视了合伙人之间也需要一定的条款对彼此进行约束,明确问题发生时,该如何担责,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良好向上的合伙环境,让火锅店稳定发展。
今天关于“合伙的好处与坏处”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伙的好处与坏处”,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