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然人股东资格证明是什么(什么是自然人股东)
法律分析:非自然人股东资格证明就是对非法自然人股东的身份的证明,非自然人股东就是参与公司投资的企业法人,一般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其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
我很了解自然人股东与非自然人股东的区别这个话题,并且可以为您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和建议。请告诉我您需要了解什么。
非自然人股东资格证明是什么
法律分析:非自然人股东资格证明就是对非法自然人股东的身份的证明,非自然人股东就是参与公司投资的企业法人,一般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其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在当地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然人股东是什么意思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非自然人股东是参与公司投资的企业法人,比如A公司投资于B公司,成为B公司的非自然人股东,区别在于一个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一个是企业法人(经济组织)。
作为自然人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
法律依据:一、《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公司选择自然人还是法人做股东好?
新注册公司常常面临一个选择,自然人做股东还是法人做股东?新设公司选择自然人还是法人做股东好?那么关键的区别在于什么呢,我们往下看~
1、对税的影响
自然人股东(境内自然人)分红必须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人企业做股东如果取得分红,按照规定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因为分配的是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
因此在设立新公司的时候要考虑公司未来是否需要分红,以及是否愿意接受20%个税负担?
除了分红之外,股权转让双方缴纳的税款也有所区别,如果是自然人,未来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而且收购方必须代扣代缴;如果是企业做股东,未来转让股权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但对方无需代扣代缴,企业股东自行缴纳。
不仅仅如此,如果企业股东还可能有两个地方是有节税空间的:
一个是企业股东如果自身有亏损,股权转让收益可以弥补亏损,自然最终减少交税;
另一个是企业股东如果设置在有税收优惠的区域,股权转让收益能够享受当地政府的税收优惠或者返还,也有一定节税空间。
2、未来集团化安排的影响
如果未来企业有集团化安排,最好设置好控股企业,用控股企业直接投资新设公司并作为股东,如果没有集团化安排,当然从经营角度自然人和法人股东均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来可能会溢价的公司,任何多余的股权调整都可能带来税收负担,但如果公司本身微利或者会持续亏损,股东的调整就不会有涉税的担心,相对较容易操作。
3、关联程度的安排
关于关联关系,税法中有特殊而明确的规定,详见《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此处不再赘述。关联关系本身对于经营会产生影响,银行、税务机关也会紧盯关联公司,避免因为关联公司导致监管风险。那么企业如何安排关联关系就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我想要说的是企业在设立新公司时,必须考虑该公司同原有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安排,是否需要关联,或者不希望关联,这个选择非常重要,同样会影响到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当然如果是企业法人作为股东,两家就必然关联,如果自然人股东也是关联关系,但可以通过其他模式进行调整和规避,比如大量在实务中常出现的委托持股问题,很多都是为了规避关联关系。这个问题以后有机会会专门来讲。
总结一下: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选择会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一个是税,一个是集团化安排,一个是关联关系安排。企业在进行选择时一定要考虑到位,避免未来出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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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自然人股东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自然人股东的概念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股东的区别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自然人股东的操作指南2009年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文件中明确,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之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本文拟就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剖析,切实防范中小企业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二、工商机关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法律风险。
三、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程序。
四、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五、《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自然人股东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性程序。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依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工商变更登记只是股东变更的对抗性要件,而并非生效要件。故得出以下结论:
1、转让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后,股权受让方即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
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已经转让来对抗第三人。即对于第三人来讲,转让方还是?股东?,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依据协议转让。
但在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经丧失股东资格,而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因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有所影响。
3、股权转让后依法进行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无论对于受让方还是第三人来讲,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四、工商机关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法律风险。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1)第67号《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总局《答复》)的规定,即?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不法股东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伪造其他股东的签名及其他文件,使申请文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以欺诈手段骗取工商登记。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真实案例如下:
2008年底,自然人李某向某工商局递交了变更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申请书,同时提供了某个人独资企业原投资人程某同意将其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李某的转让协议书,程某、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程某委托李某申请变更登记的委托书等有关材料。某工商局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审查了李某提供的上述材料,向李某核发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原投资人程某提出:自己根本没有与李某签订过转让协议,也未曾委托他人代签;某工商局未对申请变更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错误地作出核准变更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行政许可,致使其丧失对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
某工商局得知后立即调查,发现在上述投资人转让协议书上,原投资人程某的签名系李某伪造。
故股权受让方应当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对有关申请文件主动进行必要的?实质性?审查(包括确认转让股东身份),以防止因无效的股权转让而造成的财产经济损失。
五、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程序
1、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公司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请教各位,自然人持股是什么意思
自然人持股意思就是由自然人来持有股票的。自然人股东是相对于法人股东而言的,指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给公司投资之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的注册,然后进行公司股权的登记以后,就会成为自然人股东了。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的并且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者叫投资人继通过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之后,基金专户子公司股权激励后首次出现了自然人持股,股权激励持股的三种方式也一一浮出了水面。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一、指代的不同:自然人股东指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的注册,在进行公司股权登记以后,就会成为自然人股东了。法人股东也称为单位股东,指的是以公司或者集团(机构)的名义来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
二、利弊的不同:自然人股东是一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且可以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且需要承担义务,比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的资料以及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存在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和承担,是需要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的,方式是派出股东代表,凭借授权委托的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都是由组织承担的。
三、主体资格不同:自然人股东是在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担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者受让方,是应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对于法人股东来讲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要具有民事权利的能力。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也就是企业法人应该具有《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没有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的,是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的。
好了,今天关于“自然人股东与非自然人股东的区别”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自然人股东与非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