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食物链越顶端的动物越难吃?(食人族真正存在吗)
经常有朋友会疑惑这个问题,到底是生物链越高的动物越好吃,还是生物链越低的动物越好吃。看起来这个问题有些难回答,毕竟不知道要吃过多少保护动物才能分析出各种动物肉质...
谢谢大家对人肉吃起来什么味 问题集合的提问。作为一个对此领域感兴趣的人,我期待着和大家分享我的见解和解答各个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什么说食物链越顶端的动物越难吃?
经常有朋友会疑惑这个问题,到底是生物链越高的动物越好吃,还是生物链越低的动物越好吃。看起来这个问题有些难回答,毕竟不知道要吃过多少保护动物才能分析出各种动物肉质口味的不同。其实这个问题如果换一个角度的话会变得非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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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认知的食物链比较高的动物无非就是老虎、狮子、大象等大型凶猛动物,但如果有人看过一些有关动物保护的纪录片的话就会发现,很多偷猎分子在猎杀了大象、犀牛这种大型动物后往往只是需要象牙和犀牛角,而把他们庞大的肉身全都弃之不顾。其原因就是这些动物的肉实在太难吃,根本没有人会愿意花钱去买,就连盗猎者自己都不愿意吃,而这么多年很多人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吃的保护动物都是些果子狸、娃娃鱼等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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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好事者则会拿人肉来分析,毕竟人类处于食物链顶端。比如前些年的“人肉叉烧包事件”中的“全城洗胃”来说明,抛开这件事的真实性,那作为食物链上游的广东人就要比福建人更加好吃了么?(开个玩笑,希望各位福建同胞不要介意。)这个理论很明显是站不住脚的。
再有的则会拿鱼翅来作为论据,但其实鱼翅这种东西很不好吃而且没有营养,这个事情我国在很多公益广告上已经说过很多次我不想再讲了,而且再看那些卖鱼翅的人每次抓到鲨鱼只割下取鱼翅便把剩下的整只鲨鱼扔回海里便可以知道,鲨鱼肉其实很难吃,实在是买不上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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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这个和粉丝一样的食物会很好吃?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地球上经过了数十万年的生存,同食物链中太多的动物搏杀,从茹毛饮血到火烤水煮,已经把他们认为最好吃、最可口的动物驯化作为备用食物,这些问题早已经不需要我们去探索。所以奉劝那些还在想着冒险尝试各种珍馐美味的食客们,适可而止地尝鲜即可,不要再因听信谣言而冒险吃那些保护动物。
古时候是不是有个将军叫赵思馆吃美女肉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说中国的历史满篇“仁义道德”,但实际上分别写着“吃人”,而更可怕地是他发现原来自己也在吃人!
鲁迅的反思更多的是在国民性层面的,这牵涉到中国传统的文化,用现代的视角来说可以要归因于没有超越的精神性,这当然是一个需要中国知识分子长期反思和研究的问题了。
但是实际上,鲁迅那“吃人”的感慨也并非只是隐喻一下诛如对于焚书坑儒、令妇女缠小脚这些没有人性的传统行为,因为中国历史上真实的人相食,几乎完全贯穿了三千年的历史。
在这方面有做过专业研究的有黄粹涵先生,他撰写了《中国食人史》和《中国食人史料钞》,美国的郑麒平先生也写了《中国古代的食人》较为仔细地疏理了中国主要的正史中关于人吃人情况的记载。
从吃人行为的原因上,郑麒来先生更多地把它归因于文化因素,即通过食人来表达人极强烈的感情,当然最主要是孝文化,原因是在正史中,关于吃人行为的最大比例的直接原因是为了尽孝,最常见的当然是把人肉当药引了。但这方面的食人在笔者看来与其它的食人情况有较大区别,甚至研究时可以考虑分开,因为与一般食用他人的食人行为不同,尽孝的食人往往是被食者主动被父母或丈食用,这种牺牲自己的身体来换回亲人健康的行为在历书中往往是正面的形象,就如同我们常提到的千手观音的故事,据说就是因为她把自己的手做为其父新的药,与是被赏了一千只手。我们不能说这种极端重视孝道的深层文化动机与其它的吃人行为就没有联系,但是作为一种被正面评价的行为,就与其它的食人行为有着评价意义上的本质区别。就除此之外任何一种食人现象,既使在记载中没有对它进行批判,但至少也是有同情和悲悯的。而正因为这种正面性,这种食人才被更多地记载,有的事情甚至次重复记载。在郑麒来对于二十五史及其化一些重要史收的统计中显示,总共的1219条关于食人的记载中,因为尽孝的食人记录多达780例。除去了这种舍已为人的孝文化的因素,郑麒来先生认为还有一种主要的食人动机是与其互补的那就是表达强烈的一种仇恨的行为。这点倒是可能值得研究的,因为郑先生同时指出,中国的食人现象是受到宗教影响极少的--当然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所以食人这种超越伦理底线的行为能成为一种时常出现的复仇形式是值得分析的。
而黄粹涵先生则更多地分析了专制制度对于食人现象产生的推动作用,因为皇权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所以在制度上一方面因为暴政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危机而产生民间因饥饿而产生的食人惨状,另一方面,因为不受制约的权力,使很多人能任意地在较长时间里把食人这种行为合法化、常态化,比如专门把人作为军粮的将军,历史上就有不少。这也是一种很有价值的思度,这个可以让我们从政治的意义上思考制度可能带来的极恶后果。而从制度的角度出发,倒有一个挺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以现在人的观点看来,求生性的食人仿佛易被理解,而所谓习得性的食人(源于文化、等感情因素)是令人厌恶的,哪怕是为了尽孝,这至少都带有愚昧的色彩,但恰恰相反的是,对官方而言,恰恰是前者是不被认同而强烈排斥的,对后者反而体现了更多的宽容,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就是制度的原因,在政治挂帅的背景之下,如果吃现了因饥荒的人相食,这无疑是君主或政府政行失当的体现,是给政府抹了黑的,所以当然会引起官方的反感;相反,无论是为了反应忠、孝、恨的食人行为,都有着强烈的政治意味,特别是把政府定性的汉奸当街寝皮食肉(比如袁崇焕),乃是对政府支持的一种表现,这当然会得到君主的欢心了,更不用说把自己的孩子主动杀了给君主(齐恒公)食用这种大忠的行为了。
事实上制度性造成的食人我们应当记忆犹新,最近的就有三年饥荒和文革。三年饥荒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死人事件,其间人相食的行为极多,究其原因是因为政治上的独裁专制,把人逼到了死亡的绝境,巨量的灾民在生命权力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人相食,这用黄麒来先生的说法,叫做求生性的食人。而文革时期广西发生的食人事件就更加注得人注意,因为那时并不存在极端的饥荒现象,食人更多的是一种政治需要,为了向领袖表忠心,表明自己的阶级立场,对于阶级敌人彻骨的仇恨,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变态的出于口味角度的食人心理存在。
我觉得后一种食人现象更值得被重视,因为这不仅具有制度性缺陷带来的后果,也和文化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各种食人现象中,应该被区别开来的除了上述所说的尽孝式的主动被食外,还有零星的民间刑事犯罪式的食人,因为这种食人现象或属于一种心理变态所引发的犯罪事件(如卖人肉包子),或在极端状态下的一种自救(如船在海上失事漂流者相互食人),即使在如今的文明社会里也不可能完全消失,而值得注意的食人行为,除了因饥荒引起的大规模食人以外,就是和政治直接有关的食人。
与政治有关的食人行为的核心在于,食人者,或者食人的指使者,担任有政府官职或军队职务,这就使他的食人行为有着某种制度性,至少在本方的利益群众内,是获得承认获认同的,而有的食人行为甚至就是为了做些很多人看(如起义军烹食被俘敌方官员将领),这不但牵涉到个人的食人心理,还有群体心理机制的考察价值。以下就对一些比较典刑的案例进行一些分析。
先从最不正常的恐怕也是最令人发指的食人动机说起,那就是贪恋人肉的美味,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赫赫有名的齐桓公,《管子.小称》中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公。公曰:憔蒸婴儿之未尝也。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这短短的记载里至少透露了三个非常可怖的信息,第一,齐桓公,不以吃婴儿为残忍,反而以吃到婴儿肉为满足好奇欲;第二,说婴儿没有吃过很可能已经吃过成年人了,甚至有可能吃人对他来说是一种常态;第三,易牙竟然为了讨好齐桓公以显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还烹任好送给齐桓公食用。
把这个令人作恶的记载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里看,是有其意义的。首先春秋战国之时,乃是中国封建社会向传统社会过渡的阶段,而作为向往成为专制君主的地方霸主如齐桓公,他们的政治心理需求就是拥有至高无上,为所欲为的权力,这个种权力应当扩大到可以反身向已经成形的文明,把吃人这种野兽的行为复辟,也能彰显出他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封建体制向专制体制的转型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消灭宗族血缘为纽带的社会伦理关联,建立一种拥有更高地位的君民、君臣关系,所以易牙的杀子以适君,就为当时的这种社会转型,做出了一个血淋淋的注脚。与此相比,介子推表达忠诚的方式----割肉给他的主重公耳吃----不免还带有生存危机的背景,也就不显得那么令人反感了。
这种权力欲望的另一个著名例子就发生在项羽和刘邦之间,项羽为了制服刘邦“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没想到刘邦根本不吃这一套,因为恐怕当时欲得天下的“英雄”早就已经突破了血缘伦理对自己的限制,为了至高的权力,根本不用考虑父亲的死活:“吾与英羽俱北面受命怀王,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若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与刘邦“主动”请求自己的父亲肉以抗拒项羽不同,被迫吃下自己孩子肉的例子也有。当然,这定是以国家的名义。《战国策》记载,乐羊为魏将,攻中山,其子时在中山,中山君烹之,作羹致于乐羊。乐羊食之。古今称之:乐羊食子以自信。也就是说乐羊吃下自己儿子的肉汤非但没有遭到遣责反而受到了称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的这个举动意味着将国家的利益置于家族的利益之上,在当时那个正在变迁中的伦理观里,是要被赞扬的。
讨论中国的传统制度,并不是要反思如何避免张献忠这样的杀人魔王恰好拥有了巨大的权力,而是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权力角斗中,往往你必须有张献忠这样蔑视生命的理念,才更容易取得成功,也就是说张献忠、朱元璋之流才是中国传统的政治斗争中合理的胜出者。
这种斗争的一大体现就是对于军事的重视,因为军事力量是夺取政权和维持政权的最强有力,也几乎唯一的决定性因素。以兵为器,就表现为为了战斗胜利、达到目标而不择手段。这种不择手段就极端的就表现在把人当作军粮的军部统帅。
在生存性动机的食人现象总还令人有些同情,虽说食人已经超越了普遍人类道德伦理的底线,但毕竟从食人者角度来说,在食人(尸)与生存之间的选择,定是十分痛苦的。可是这其中有一种较为特殊而值得人关注的是把人当作军粮的现象。
遭遇城困时“炊骨易子而食”(秦围邯郸);被兵困时,部队内“阴相杀食”(秦国围赵)等情况在中国历史上的普遍存在,而这种人相食有时还会得到统治者批准,如在汉初兴遭遇饥荒时“高祖(刘邦)乃令民得卖子,及就食蜀汉”。
据说由岳飞写作的“满江红”中有著名的一对句子“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让人感受到部队的一种爱国主义情怀,以及强烈的民族主义之仇恨,或许以往人们都认为这是一种修辞手法,但是军队以对手或者百姓作为食物的现象在中国历上确实非常常见。
《晋书》中记载,后秦将领符登(后为后秦太宗)在作战时,就公然以人肉充作军粮“是时岁旱众饥,道殣相望。登每战杀贼,名为熟食,谓军人曰:汝等朝战,幕便饱食,何忧于饥!士众从之,啖死人肉,辄饱健能斗。”在缺乏军粮的情况下,符登对众将说你们早上做战,晚上就能以敌人尸体饱食,何愁饥饿呢,而士兵也听从了这个建议,吃死人肉,而且饱食之后非常能战斗。
而隋末的起义军朱粲更是个食人魔王,他拥兵十万到处杀掠,“所过噍类(指活下来的人或动物)无遗”《资治通鉴》中记载说“军中乏食,(朱粲)乃教士卒烹妇人、婴儿啖之,曰:肉之美者无过于人,但使他国有人,何忧于馁!”他不仅从缺粮开始食肉到认同人肉之美味,甚至发展到要各地以人肉作为税收上缴给他供军队食用,直接代替了粮食。(“又税诸城堡细弱以供军食”)。
五代时的赵思绾也是爱上食人肉的将军,他爱吃人肝,《资治通鉴》中记载“赵思馆好食人肝,尝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把活人取肝而食,等他吃完了人还未死,手段极为残忍和广西文革时的食人有得一比。他还时常以人肉犒军,像杀猪宰羊一般“每犒军,辄数百人,如羊豕法。”
以上的一些将领在史上记载中算是贬义的争权之枭雄,而在一些所谓的正义之师里,食人现像也不少见。
如庄绰的《鸡肋编》中记载关于靖康之变后,乱世饥荒,“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把人做成腊肉随身当做粮食,而且对于各种人肉,他们还根据口味特点有不同的称乎“老瘦男子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可见当时吃人已经到了何种普遍的程度。
还有史料记载安史之乱时,守瞧阳的张巡,兵士共食三万人。“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瘦伤气长安街。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分衰,吾恨不豁肌以啖众,宁惜一妆而坐士视士饥。乃杀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远亦杀奴僮以哺论坛,至省掘鼠,者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观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这就是著名的张巡杀妾、许远杀僮的故事。食人以做军粮的事件有一特征就是多食妇女儿童,因为这是最没有战斗力的人群。
除了以上两类特别反人类的食人现象之外,还有一种残忍的食人动机也非常具有政治上实用主义色彩,当然这不是出于生理上的原因,而是以食人来渲染仇恨的氛围,以助于战争动援。这类的食人状况非常多,而且大多是由君主或者起义军领袖亲自下令所进行的。
比较有名的是李自成在攻陷洛阳之后,杀了万历的爱子,福王朱棠洵,把他的肉和鹿肉一同烹煮与属下共同食用,并把这汤起了个名字叫“福禄宴”(福指福王,鹿与禄同音)。
有的在战胜之后将被击败者食杀的是同样为了泄恨,当然也能能过此类举动“证明”被食者的罪大恶极,从而反证自身政权的合法性。这比较有名的例子是王莽政权崩溃后,他被“县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当然没有食人这么激烈的还有鞭尸、虐尸之类的举动,那就更多了,比如伍子胥鞭乃楚平王;王允将董卓曝尸于街,点油灯。
在这些食人现象中,生存性的食人(饥饿)乃是把被食者当作物,而食人者将自身还原为动物。因为他们扬弃了被食者的人格尊严,同时放弃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性。而习得性食人,拥有更多的精神或情感上的因素,这是一种“文明”性的食人,是食人者通过食人这一过程,把被食者,从人还原成物,从而显示出自己在精神上更高的统治地位。这是一种主奴意识之下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思维。
除以上一些特别令人心寒的食人现象之外,中国历史每当改朝换代,人口都会产生大幅的减少,部分地区甚至会剧减百分之九十以上(明末清初的四川),如此的惨烈景象,当然并非是某个人具体的人有意志的指使人相食,而是政治斗争,改朝换代,最必然导致的全社会性的惨状,虽然分析此极端生存困境中的百姓为了活下去食人也是万般无奈之法,但是暴政之害可谓甚极。
特别凶残的以人为食的制度性行为(比如以人做军粮)大多发生在少数民族政权中,不能否认的是中国道德的道德教化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这表现在未到非常极端的环境下,汉族人一般不会大规模、社会性地主动食人。但是,一方面中国专制制度的维持需要有法家式的冷血,所以一些残暴没有人性的将领、官吏往往成为必要的统治工具,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对食人有癖好而居高位者历史上屡见不止;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中国历史上频繁进行的朝代更替所造成的逼人易子相食的环境那更是层出不穷。而且每次改朝几乎人口都是会遭遇剧烈下降,这似乎是中国独有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又很难说和中国一乱一治的“法、道、儒”道统无关。而正是这种道统,造成了那种“文明性”的食人。
曾国潘同治二年四月日记中云:“皖南到处食人。人肉始卖三十文一斤,近闻甚至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太平天国之乱,使得人肉竟成市场。这是中国历史上将人当物的最血腥的写照。
水浒传里面有吃人肉的吗?
真实的水浒传十分恐怖,里面还有李逵吃人的场景。
宋朝已是中国经济文化高度繁荣的时期,孔孟儒学也在这一阶段发展到更高的水平,当时中国社会整体比较富足,没有大范围的饥荒,吃食人肉这样的陋习显然是被主流社会所排斥的。即使同是草莽的梁山其他好汉,虽有喝醒酒汤,煮食人肉的嗜好,但如李逵这般极端野蛮的吃法,却再无第二。
且看文中所描述:“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别说是吃人肉,就是吃猪肉、羊肉、狗肉,这般血淋淋的吃法,寻常人也根本无法下咽。
难怪,在场的燕顺、王英、郑天寿三个人肉行家也只敢在旁观看,不敢一起围坐同吃。从众人共饮醒酒汤却无一人敢与李逵同食黄文炳来看,李逵的这种重口味吃法连许多爱吃人肉的同道中人也无法接受。
铁牛这种生吞活剥的人肉吃法,当真是天下无双,铁牛因此也是《水浒传》中当之无愧的第一食人魔君。
其次李逵嗜血成性。李逵作战不是不勇敢,在冲锋陷阵时十分勇猛,为梁山的壮大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李逵的作战方式与他人不同,他经常是敌我不分,不分青红皂白地用板斧一路砍过去,在毫无目标的板斧下增加了许多无辜的冤魂,这在江州劫法场一节表现得特别明显。
当李逵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板斧砍向已经归顺的扈成,将扈太公一家斩尽杀绝后,别说读者,就连宋江等人都看不下去。真不知道扈三娘是怎么接受这一现实的。所幸全书避开了这一点,否则,以李逵的这种作为,扈三娘、朱同等人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梁山内部的火拚是迟早的事,何况好汉们之间的矛盾还远不止这些,但都在江湖义气的名目下被遮蔽了。
食人族真正存在吗
现在这已经得到证实。食人族,就是吃人肉的人,确实存在。长久以来,语言中的故事和道听途说,都被证实是事实,证据来自于哥伦布第二次穿越大西洋的探险中,所有船员的亲眼所见。随船医生在家书中提到了一些阿拉瓦克俘虏,叙述了在一个小岛上发生的食人故事,这个小岛就是今天的瓜得鲁普。
当地居民中的一些妇女曾经做过岛民的俘虏,我们向他们询问,那些岛民是怎样的人,他们回答“加勒比人。”他们一听说我们憎恶这种人吃人的罪恶行为,感到非常高兴……他们告诉我们,加勒比人对待他们的残忍程度,使人难以置信;加勒比人吃掉他们的孩子,只抚养自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凡是活着的男性俘虏都被带回去吃掉,那些在战斗中被打死的敌人,就在战斗结束后被吃掉。他们声称人肉如此美味,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这些都是真的,因为我们在房子里发现了人的骨头,所有能吃的部分都被吃掉了,只剩下实在太硬,无法食用的部分。在其中一间房屋里,我们发现锅里正炖着一个人的脖颈……加勒比人抓走战俘时,将其中的男孩摘除了生殖器官,以便使男孩长胖一些,但他们想大吃一顿时,就杀死并吃掉男孩,因为他们认为女人和儿童的肉不好吃。当我们去那里的时候,有三个被残害的男孩跟我们一起逃走。3
在哥伦布上一次旅行中,错将阿拉瓦克语中的“Cariba”听成“Caniba”,因此,“cannibal”和“Caribbean”源于同一个词。
此后,类似的描述还有很多,当欧洲人的探险活动开始蔓延,关于食人族的报道大量增加。奥德修斯所遇到的食人族,或者希罗多德、亚里士多德、斯屈波、普林尼所记载的每一个新的发现,都为食人论增加了可信度。在文艺复兴时期“人的探索”运动中,也有食人族的记载。维斯普西《旅程》的最早版本中,也用木版画演示了食人族吃人肉的场景。曾经有一位富有同情心的观察者,通过艰苦的努力,得到了关于人吃人的第一手资料。阿芝台克人从市场上购买奴隶,把他们养胖,“这样可以使奴隶的肉更有滋味。”4 其其麦加山谷是“人肉的埋葬之敌”。5 据说南美的图皮南巴族会将他们的敌人“吃到最后一片指甲”。6 汉斯?斯塔登的畅销小说中,描写了在1550年前后他被食人族所捕获,由于食人族的盛宴祭祀仪式被一再拖后,使小说的情节变得令人窒息、毛骨悚然。他对食人仪式的描述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受难者必须忍受女人们的嘲弄,要自己点燃篝火,而他将在火上被烧煮。人们重击他的头,脑浆喷溅在地。然后女人们
彻底剥掉他的皮,把他的身体弄得很白,并用木块抵住他的肛门,这样就不会遗失任何东西了。然后一个男人……将他的胳膊和膝盖以上的部分砍下来。四个女人将切好的部分抬走,围着茅屋奔跑、狂欢……内脏部分由女人们保管,她们把内脏煮熟、,做成名为“明戈”的浓汤,供她们和孩子饮用。她们吃掉肠子和头上的肉。大脑、舌头和其他可以吃的部位都给孩子们吃。当这些全部做完之后,她们就带着自己得到的肉回家了……当时我在现场,一切都是我的亲眼所见。7
在本世纪末期,西奥多?德?布雷在其脍炙人口的美洲旅行小说中,栩栩如生地刻画了食人族哄烤人的四肢、女人们喝人血、吃内脏的情景。在十七世纪,类似的记载并不多,因为人们对此感到十分恐惧,没有发现新的食人族和吃人风俗。然而,到了十八世纪,由于有更多人遭遇过食人族,欧洲人重新对此发生了兴趣,哲学家们纷纷想借此说明奴隶制度的高尚性。欧洲人想象,在高度文明的基督教国家埃塞俄比亚,仍然存在着专门贩卖人肉的屠夫。在十八世纪北美洲的印地安战争中,一个马萨诸塞的民兵惊恐地发现,他们的对手“以最令人感到恐怖的速度”9煎烤着敌人。当雄心勃勃的探险家探索南海时,发现了更多人吃人的例子。在十八世纪的很多故事中,都记录了美拉尼西亚的食人族,他们看来是最实际的部族了:将俘获的敌人全部吃掉,丝毫也不浪费,骨头磨成针,用来缝制帆布。当库克船长首次遇到毛利人,他们比手划脚地教他如何剔净人骨。他的描述在欧洲受到质疑,其代价就是葬送了更多人的生命。关于斐济食人族的记载,与十九世纪早期欧洲传教士的叙述很相近,但是,由于其规模庞大,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常规仪式,背离了任何文化意义,“并非只是恐怖的报复行为”,正如卫理公会派教徒在1836年所断言的,“而是成为对人肉的纯粹的喜爱。”
转自新浪网
最新的证据表明,我们的祖先很可能都是食人族,在早期人类社会中,人吃人现象广泛存在
德国中部罗滕堡镇的阿明·迈韦斯是一位电脑专家,他在邻居眼中是位和善、安静的绅士,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个食人狂魔。2000年,他杀死并部分吃掉了一个叫于尔根·B的人。迈韦斯还拍下了他杀人吃人全过程的录象。
迈韦斯的案子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食人现象的震惊和好奇心。从安东尼·霍普金斯在《沉默的羔羊》中扮演的“吃人的心理学家”汉尼拔·莱克特到19世纪40年代的人吃人故事(1846年美国西部拓荒者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靠他们同伴的尸体为生),食人族的故事都是这样耸人听闻。最像天方夜谭的故事发生在1972年,乌拉圭英式橄榄球联合会球队的飞机在安第斯山一个偏远地区失事,队员们被迫吃掉队友的尸体。
远古时代,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同类相食,这似乎还可以得到后人的理解;而现在,一些人是天生嗜血和嗜好人肉,这普遍被归结为狂人的病态犯罪。但最新的证据表明,我们的祖先很可能都是食人族,我们每个人身上至今还有祖先吃人留下的痕迹。
好了,关于“人肉吃起来什么味 ”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人肉吃起来什么味 ”,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