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钱”可以分为哪几类?(金融服务业古代称法的)
唐朝时不仅国内商品流通繁盛,而且在对外贸易方面,东起长安,西至伊朗印度土耳其的“丝绸之路”,使中国成为亚洲地区的商贸中心。中国最早的一种汇兑方式——“飞钱”,也...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析一下“柜坊和飞钱是什么意思 ”的优缺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吧。
“飞钱”可以分为哪几类?
唐朝时不仅国内商品流通繁盛,而且在对外贸易方面,东起长安,西至伊朗印度土耳其的“丝绸之路”,使中国成为亚洲地区的商贸中心。中国最早的一种汇兑方式——“飞钱”,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飞钱”亦称“便换”,起于唐宪宗时。由于国内及外贸交易的日益发达,铜钱短缺的形势加剧。当时与唐朝通商密切的许多国家,也流通“开元通宝”。铜钱大量外流,唐朝中央政府有限的铸币量不敷使用,各地经常出现“钱荒”。于是中央政府规定各地方政府禁钱出境,以防钱币流入海外。这样,汇兑业务的雏形“飞钱”便应运而生了。?
“飞钱”有两种,一种是各地在京师的商人,将售货所得款项,交付各道驻京的进奏院,由进奏院开具发联单式的“文牒”或“公据”,一联交给商人,一联寄往本道。所谓进奏院,是唐代中期边疆地区的藩镇节度使为加强与中央政府的联络,在长安设立的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呈递奏章,向朝廷各部门请示汇报及搜集政治、商业消息等。到九世纪初,全国节度使已发展至四十多个。使用“飞钱”的商人与节度使派遣在京的进奏院交涉完毕后,以一纸凭据即可随时随地兑换现钱。另一种“飞钱”是由一些“邸店遍海内”的私商办理的。这些私商就是明清时期,在全国各地及欧亚国家开设钱庄、票号的山西商人的祖先。私商招徕这种生意,一是为了避免输送现钱,二是牟利。他们利用总店与设在各地邸店之间的联系,向不便携款远行的商人发放票据,商人可凭此“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在私商所开的联号合对票券后取兑货款。当时进奏院所办的“飞钱”曾一度收费,元和七年时,每千钱“便换”收取汇费达百文。而私商受理的“飞钱”都是平价汇兑,不收汇费。但古时交通不畅,加之边地路途遥远,合券付款往往在一两个月之后,这实际上已使私商获取了利息收益。? “飞钱”这种汇兑方式在唐代发端后,被北宋沿用。宋开宝三年(公元971 年),官府在开封设置官营汇兑的机构“便钱务”,为行商直接办理异地汇款。据有关资料,在995年至997年间,全国商业汇款已达一百七十八万贯,规模远远超过了唐代。这标志着中国的信用交易已走过了萌芽期,随货币金融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金融服务业古代称法的
“飞钱”出现于唐代中期(唐宪宗年间),当时商人外出经商带上大量铜钱有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开具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之后持凭证去异地提款购货。此凭证即“飞钱”。飞钱始于唐宪宗元和初年,有两种形式:一是官办,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二是私办,大商人在各道或主要城市有联号或交易往来,代营“便换”,以此牟利。这种汇兑方式一方面减低了铜钱的需求,缓和钱币的不足,同时商人前往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亦减轻了携带大量钱币的不便。
古代专营钱币存放与借贷的机构称为柜坊。柜坊又有僦柜、寄附铺、质库、质舍等名称。唐德宗借长安富商钱,即得八十余万缗,足见柜坊经营规模之大。柜坊所藏物品,主要是钱帛、粟麦。钱,一部分是柜坊自备的资金,一部分是别人的存款。因柜坊资金大,有钱人愿意寄存钱财,柜坊又兼似后世的钱庄。钱以外的帛、粟、麦,是农民借钱的抵押品。柜坊剥削的主要对象,仍是农民。唐代广泛使用铜钱,人们预先将铜钱存放在柜坊,在进行买卖时,取用比较方便。铜钱每贯重六斤四两,要携带大量铜钱出门,既重且很不方便。市场上有了代人存钱的柜坊,自然很有利于商贸的开展。柜坊实已具有近现代初期金融市场的某些业务雏形,这是唐代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反映。
隋唐时期,为商业服务的柜坊和飞钱是什么地方?
中国1840年以前各朝代的商业</A>活动。它经历了发生、发展的漫长过程,表现出它的阶段性和各时期的特点。
商业是由物物交换演进而来,最初的交换</A>发生在氏族部落之间。传说舜“贩于顿丘”,交换操于部落首领之手。大约夏代已有商业活动,商代转盛。商亡后,其遗民仍以贸易为业,“商业”一词或源于此。在中国奴隶社会</A>中,商业主要由官府控制经营,交易最早是在统治者居住的城邑内,所谓“宫中三市”,“国中列廛”,主要为剥削阶级消费服务。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还不占重要地位。
封建社会商业的发展 进入封建社会</A>,小生产者有“余粟”、“余帛”出售者渐多,商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战国时期商业有较大发展。秦汉建立统一大帝国,商人往来四方,调剂余缺,沟通有无,条件更为有利;部分赋税货币化(人口税),也有促进作用。汉代,在政治中心和交通要道形成长安(今陕西西安市)、洛阳、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东北)、宛(今河南南阳)、邯郸、成都六大都会,并有三十几个商业行业。竹木、铜铁、牛马、裘革、珠玉、犀象等地方特产都赖商业流通。农村开始兴起定期集市。商业由城市逐渐深入农村,是中国古代商业发展的一个标志。
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战争频繁,生产破坏,赋税有实物化倾向,商业一度逆转。
[明代杭州北关夜市(选自《海内奇观》)]
隋唐时代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生产恢复,商业复见发展。中唐以后,开发江南,两税法</A>扩大了货币</A>征收范围,商业更见繁荣。长安、洛阳已有一百多个商业行业。农村墟集、草市</A>日益增多。南方城乡贸易前进的步伐尤快,在五代纷争时期仍继续发展。
宋代中国封建经济达到一个高峰,商业发展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传统的以土特产和奢侈品为主要内容的贩运贸易开始变化,增加了生活用品和手工业品的比重。盐铁以外,粮、丝绸、麻布、茶、瓷器等均成大宗,并有众多小商品充盈市场</A>,已有“三百六十行”之称。城市商业的形制大为改观:西周以来的坊市制</A>被打破,临街随处可以设肆为市;出现沿街叫卖的流动商业,有些城市并出现夜市。农村墟集、草市大量增加,有些已有固定性店铺,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新兴的市镇。市镇的出现开辟了新的一级的地方市场,一些工商业户脱离农业,形成市镇经济。商业除调剂余缺、沟通地区间经济联系外,在联系生产与消费方面的作用增大,与人民日常生活的关系更趋密切,这是商业发展的又一标志。
明清时期,商业又有进一步发展。城市空前繁荣。不少城镇,或因有较发达的手工业,或因有大量商品集散,成为区域性的经济中心,如苏州、杭州、汉口等。在大运河</A>沿岸,有十几个商业发达的城市兴起。市镇数目激增,太湖流域尤为突出。农村定期集市缩短集期,不少地方出现谷市、丝市、猪市、药市等专业性市场。古代的驵侩、牙人,唐宋以来的邸店、飞钱等,至此已形成比较完备的牙行</A>、货栈、票号</A>、钱庄</A>。唐宋以来的行、团等商人组织,发展为具有一定设备和规模的会馆、公所。这些,都标志着商业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古代商业长期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以小生产者的剩余产品为主要交易内容,从贱买贵卖中获取利润</A>。明清时期,经济作物有较大发展,手工业品增多,商业资本也开始向生产领域渗入。它主要采取向小生产者预购、订货、贷款以至包买商等形式;也有部分商人投资开矿和设立手工作坊;前店后厂的商业加工形式更为普遍。也有商人租地经营商业性农业。在此基础上,有些行业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这些,又标志着古代商业在质的方面的变化。
商人和抑商政策 西周时“工商食官”,生利的商业由大贵族以官府名义经营,有极大的垄断性。春秋后期,下级贵族和非贵族出身的自由商人兴起,与新兴地主一起反对旧制度,“工商食官”的局面被打破。由于封建政权在争夺农民上同大商人有矛盾,农民弃农经商严重影响政府的赋税,在战国中后期产生了“重农抑商”的思想和政策。汉初行贱商令,但主要还只是从政治上贬低商人。因弛山泽之禁,富商大贾兴,“役财骄溢”,汉武帝时乃以“算缗”整治大商人,旋即实行盐铁等专卖,以及均输和平准等措施。这对限制商业资本的过分侵夺和保护小农生产有一定的作用。而发展官营商业,限制私营商业,遂成为历代封建政权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
[清代北京王麻子刀剪铺]
在这种政策下,商人发生分化。一些富商大贾参与专卖和官营商业,成为特权商人,乃至跻入统治阶级行列,形成官商分利的局面。民间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商业活动,主要由中小商人经营。大商人又多以余利兼并土地,或放债取息;地主也参与商业活动,形成商人、地主、高利贷者“三位一体”,成为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A>的一个特征。明清以来,拥资百万两、千万两的大商人资本兴起,并形成徽商、山陕商、海商、粤商等大商帮。他们很多是经营专卖品和供应皇朝物资起家,与封建政权关系密切。而后期逐渐参与生产的商业资本,则多半是来自没有特权的中小商人。这样,自汉以后,抑商政策实际已弛废;有些限制也主要是防止农民弃农经商,如明初规定农民可穿绸,商人不许穿绸等。明代起,一些开明的政治家和学者,也提出“厚商”、“资商”的主张,以“市者,商贾之事”,反对官府参与、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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