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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知识】纪检监察机关怎样覆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

(一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前提条件是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我国目前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蔓延、攀升,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成为影响党和政府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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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知识】纪检监察机关怎样覆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

纪检监察机关怎样覆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

(一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前提条件是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我国目前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蔓延、攀升,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成为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一个严重问题。腐败案件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主观方面讲,违纪违法人员之所以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无一例外地存在侥幸心理。现实工作中,由于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使得一些违纪违法分子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尽管这是极个别现象,但一些站在腐败边缘上的人就会去效仿,从而导致了腐败行为前腐后继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因此,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给违纪违法分子可乘之机,是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纵观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关于反腐败工作的讲话精神,无一不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对违纪违法人员要严厉惩处,决不姑息。但我认为,要真正实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一是需要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做保障。要制定明确的制度条例甚至法规来规范查办案件的具体环节,杜绝因人为因素产生的力度偏差。要明确规定:有案不查,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严重失职;二是要有足够的办案力量和强有力的办案手段。据我了解,目前案件检查工作面临着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办案人员少等诸多问题。一个案件,从初核到调查结束,少说也要三个月的时间,我县目前案件检查室共有三人,要承接全县四十多个部门及十五个乡镇的违纪违法案件,就精力而言,每年除去指导乡镇纪委办案以外,县纪委能办4到5个扎扎实实的自办案件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有重点的查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很多案件线索受理以后长期积压,错过了办案时机,最后便不了了之。 (二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有效途径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力度。 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体现。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是最直观、最有效的预防腐败措施。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最具有说服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会让受教育的人切身感受到威摄和震憾,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他人避免重蹈覆辙的目的。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就要坚持做到查办案件公示制度,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达到昭示社会的目的。 我认为,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要从根本上建立起一整套长效机制,才能使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一是要建立案件查办通报制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哪些事是违纪违法的,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怎样的处分和处罚,这样既发挥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会促进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建立案件教材整理制度,将典型案件材料收集整理制作教材,编印成卷,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教育、分析和警示。(三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措施是进行案件剖析,杜绝漏洞。 查办案件是基础,是手段,但不是目的,查找发案原因,堵塞漏洞,杜绝类似违纪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才是查办案件的最终目标。因此,要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就要做好案件剖析,做到一案两报告,即: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分析报告。对每一起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教训,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查案如同查病,是以案件来诊断制度建设上的病因。只有把准病因,才能对症下药,达到药到病除功效。通过查办案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及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并督促抓好落实;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逐个加以解决;对查案中发现单位和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行为要及时开展诫勉谈话,责令其认真整改;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及个人认真整改。(四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关键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腐败案件是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因此,我认为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关键是通过查办案件,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或缺陷,及时加以修定和完善,形成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运行机制。 二、充分发挥治本功能是对查办案件的必然要求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惩防体系就必须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1、构建惩防体系要求查办案件工作发挥其治本功能。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的原则。实践证明,将预防治本、源头治理放在反腐倡廉工作的首位,是我们党总结经验后的英明决策,因此,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也要坚持与时俱进,自觉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更加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2、反腐败工作形势迫切要求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我国目前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种体制、机制还不十分完善,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但诱发腐败的各种因素还未能完全根除,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呈现易发多发的态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只注重查案而忽视查找漏洞、完善制度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侧重于处分人或收缴违纪资金,往往就查案而查案,不做深入分析,导致一些地方和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查而复发、查不胜查,甚至出现同一个部门连续几任领导干部在同一个问题相继落马的怪现象。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充分利用查案优势,发挥好治本功能。3、要提高反腐败综合效果就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标志性工作。和其他工作相比,查办案件工作具有不可替代性,它能全面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教育、惩处、监督、保护的作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全面履行四项职能,正确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才能提高查案的质量、水平和综合效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只是完成了工作的一半,另一半工作是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实践证明,只有将查办案件和案件分析运用有机结合,查案的综合效果才能体现出来。4、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是基层办案工作的现实需要。从近些年查办案件情况分析,违纪案件呈现出以下趋势:违纪人员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窝案串案逐渐增多、作案方式和手段越来越隐蔽。这在无形中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难度。同时,由于基层办案力量严重缺乏,每年查办案件的数量十分有限,达不到预期的警示范围和效果。因此,只有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剖析,以案施教、以案说法,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才能进一步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同时,可以牢牢把握住查办案件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形成突破大要案的合力,取得案件工作新进展。 三、发挥查案治本功能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强化领导、创新制度、落实责任入手,积极创新机制制度,推动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开展。1、要营造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克服少数办案人员思想中存在的发挥查案治本功能牵扯办案人员精力等片面认识,使其既关心支持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又主动配合做好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相关工作,形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教育。2、要建立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相关制度。对发挥查案治本功能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程序方法、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完善办案工作年度考核制度,既考核查案的治标情况,又考核查案的治本情况;既要看案件调查的水平,又要看案件剖析的水平。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中客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治理建议,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依据,促使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3、要加强对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和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发案原因进行剖析;通过召开执纪执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定期互通情况,交流意见看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加强监督检查,对治本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总之,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的惩治、教育、监督、预防体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奇台县纪委监察局于守江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政党的专门监督机构,提高其监督能力是完善社会整体监督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紧密联系具体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进行资源整合,以保证监督顺利、有效地实施。 一、明确任务,适时调整纪检监察的监督功能和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由此可以看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系统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是对监督对象实施全面而有效的监督。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确立“一个龙头两个拳头”的指导思想,即以责任制为“龙头”,运用好查办案件和执法纠风这两个“拳头”,既便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够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实践中可取得比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 加强协调,整合党内外监督力量《党章》赋予了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我们党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各自优势,形成互补机制,扩充纪检监察监督系统的功能。如建立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协调机制等,借助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力量,实现系统内外的能量、信息交换,增强监督的效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投入,正确对待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争财力、争人力、争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激励制度和失监问责制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监督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应在实践中研究制定一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建立绩效测评机制,并以此作为监督激励和失监问责的依据。 三、优化队伍素质和工作环境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是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的客观要求。 一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政治素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与强化监督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做遵纪守法和清正廉洁的模范。 二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重视干部的定期不定期培训。对现行纪检监察干部体制有必要进行改革,把纪检监察员真正作为专业职务,而不是解决职级待遇的手段,规定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才具有执纪执法办案的主体资格,确保我们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执法执纪队伍。 三要大胆创新监督手段。要大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用高新技术装备纪检队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高科技含量。要将一些有利于加强监督的手段纳入党纪法规的范畴,特别是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取证,要允许使用侦察手段。 四要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当前党务、政务环境的变化,科学设置职能机构,市州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科室不要强调上下对口,但要分工明确,在重点工作上安排足够的力量以保证监督的有效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任用体制要在实践中完善,要严格选拔。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在干部和群众中要具有导向作用和表率作用。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配备,要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原则,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适宜在纪检战线工作的要进行调整。 四、完善法纪,构建反腐倡廉法规保障机制遏制腐败的前提条件是以法控权,依法行政,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一是修缮条规。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党纪政纪条规,这对规范党政干部的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必须看到这些制度中,重复雷同、操作性不强、缺乏法律支撑、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要全面清理已有的党纪政纪条规,对过时的要废除,对有缺陷的要修缮,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尽快制订新的规范化要求。尤其是对条规的解释和实施细则要及时明了。 二是加强立法。如果不完善立法,严肃执法,强化监督,要根治腐败是不可能的。应把一些比较成熟的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的制度上升为廉政法规,要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和新的行政、经济政策的出台及实施,制定相应的法规。建议制定出台《廉政法》、《监督法》等实体法规,并对已出台的法规条文作出权威的司法解释,增强操作性。现实生活中,违规人员多数心存“宁要饭碗不要党票,宁弃帽子不要铐子”的想法,客观上影射出纪律处分手段的乏力。因此要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权限,赋予纪检机构独立的案件调查权、处分权和对重大决策的“一票否决权”,并明确纪检机关调查取证的法律效力。目前,要改变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问题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对下级党政机关和直属机关党政一把手的立案权不充分的现状。通过立法确定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要以法定的知情手段和处置权保证对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融汇贯通。 三是完善制度。《党内监督条例》将现行党内监督制度归纳为十个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是党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中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目前进行党内监督的基本依据。但这些制度本身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中逐步细化、硬化和量化,不断完善。 五、理顺关系,改革现行的监督体制要克服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必须探索新的监督管理机制。《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这更加凸现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体制性矛盾。为此,应该改革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确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管理为主,以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的主体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可考虑从社会各界选举部分优秀党员担任纪委委员,增加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必须完善纪委全会议事制度,改变目前开会不多联系少,讨论问题宏观多、微观少,讨论多、决定少的状况,建立全委会例会制度,经常检查常委会工作。必要时,对重要的监督事项以全委会的名义作出决定,以增强监督的民主性和权威性。

纪检监察机关怎样覆 - : 纵观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关于反腐败工作的讲话精神,无一不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对违纪违法人员要严厉惩处,决不姑息。

但我认为,要真正实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一是需。

纪检监察机构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

基层纪检部门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 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实施问责,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落实“两个责任”。

2。

对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生活纪律的行为实施问责,维护纪律。

纪检监督工作如何深化转职能、转方式、 :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重在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重在强化“再监督”,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抓问责问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抓早、抓小,。

结合纪检工作实际谈谈怎样履行好监督责任 - :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保障。

浅谈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在作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 : 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就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努力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

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提升自身素质? - :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而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是执行党纪政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是行使内部监督职能,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机构。

纪检监察人员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纪。

纪检监察部门怎样与被审查人谈话 - : 19837月纪委召第案件审理工作议首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手续完备二十字办案要求并1987颁《案件审理工件条例》作明确规定20032月纪委二全二十字办案要求基础增加程序合要求六句二十四字机整体相辅相、相互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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