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彩票店的老板不自己打印彩票(冒领483万彩票被查,宁愿坐牢也不还钱)
当你在微信上找老板买彩票时,老板一般都会把出票信息给你看,这都是有证据的,所以不用担心老板跑路,如果实在不放心,那就直接去实体店购买,票根在自己手上,中奖了直接...
彩票背后什么猫腻,中奖人早就被内定,彩票店老板说出了实情
为什么彩票店的老板不自己打印彩票
当你在微信上找老板买彩票时,老板一般都会把出票信息给你看,这都是有证据的,所以不用担心老板跑路,如果实在不放心,那就直接去实体店购买,票根在自己手上,中奖了直接去兑也会更放心一些。下面,就快和关注常识网一起了解相关知识吧!
本文目录
1、为什么彩票店的老板不自己打印彩票?
2、想靠买彩票发家致富的都是什么人
3、彩票中了一等奖可以不接受采访不捐款直接走人吗
为什么彩票店的老板不自己打印彩票?
很多彩票店老板一开始也是自己打彩票的,自己也想要买彩票中大奖,但是买的多了以后他就会发现,自己辛苦一天到晚的工资都买彩票了,而且打这个东西还上瘾,赔得多了自己就醒悟了,自己是要靠这个生意养家糊口的,所以慢慢就变得谨慎了,最后也就不玩了。彩票这个东西小玩一下可以的,但是不能上瘾,上瘾之后与赌博无疑,往往看到新闻上很多人为了发财,挪用公款买彩票,最后导致自己的工作也没了,钱也没赚到,还欠了一屁股债,真是可笑。
想靠买彩票发家致富的都是什么人
要说买彩票没有一夜暴富的想法那是不可能的,但彩票这东西本就是一个小概率的东西,还是要放正个人心态,买了中了是运气是好事,不中也别太在意就当游戏,我想全世界来说买彩票的肯定都是很普通的人,话说富豪们赚钱都赚得数不过来哪有时间来玩这个呀。
彩票中了一等奖可以不接受采访不捐款直接走人吗
可以啊,当然可以,你的钱是合法的,凭什么不可以
但是捐款的好处在于可以更快的让奖金到账,据朋友说,捐不捐钱到账时间可能会差一个星期左右,这也是早年说的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
是我的话,肯定会捐一点,捐个零头,图个心安,真有想法的话身边赔钱的朋友很多,承担他们孩子的学费更实在
当然你可以不捐,因为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20%,为国家做的贡献够多了。
拓展阅读
冒领483万彩票被查,宁愿坐牢也不还钱
董振杰 /北京青年报
6年前,李先生委托彩票店主潘攀代为购买彩票,中了483万巨奖之后,遭到潘攀和亲戚王文军联合冒领。此案经过数次民事以及刑事审判,两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未将中奖的钱款返还。目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额悬赏查找钱款藏匿线索,并对举报者予以(执行到位钱款)最高10%的奖励。
老板代买彩票 中大奖后找人冒领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2012年12月11日19时许,安徽省阜阳市民李永志通过电话,委托颍泉区颍河西路苏果超市东侧彩票店老板潘攀,帮助购买打印2012146期双色球彩票,同日21时30分,该期彩票开奖,李永志购买的彩票中奖。彩票店老板潘攀见财起意,向购买彩票人李永志隐瞒了该彩票中奖的事实,而是将该中奖彩票交给亲戚王文军,让其到安徽省福彩中心领奖。
2012年12月13日,王文军到合肥领取中奖彩票税后款人民币4789200元。
2012年12月14日至15日,王文军采取现金支取的方式从银行将该款取出后藏匿。
事后发现购买的彩票中了大奖,购买人李永志以委托合同纠纷案由起诉王文军、潘攀,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两人共同返还4839775元。王文军、潘攀不服,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于2014年8月18日作出维持判决的 决定。判决生效后,王文军、潘攀没有主动履行。2015年3月17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5年4月8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文军与潘攀将彩票款4839775元隐匿、转移,拒不执行该院判决,已涉嫌犯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文军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潘攀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两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宁愿坐牢不还款 法院拿出10%高额悬赏查财产
据了解,该案判决之后,潘攀和王文军一直没有归还彩票款,法院对潘攀的一套房产予以查封后拍卖,将部分款项返还给彩票中奖者。目前,仍有465万余元未归还。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针对两人的老赖行为,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2019年2月15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通告称,李永志申请执行潘攀、王文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潘攀、王文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已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发布。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强化司法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潘攀,男,汉族,1985年11月6日出生,住安徽省阜阳市颍河西路东方第一城5号楼三单元406室,身份证号码341204198511060817。
被执行人:王文军,男,汉族,1982年4月6日出生,住安徽省阜南县焦陂镇徐棚村刘东队5号,身份证号码342127198204065431。
未履行标的额:4652687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事项:举报被执行人潘攀、王文军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根据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法院承诺:1.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2.实际执行到位后,悬赏金优先支付。
举报电话: 0558—2176877 联系人:戴法官 李法官。
本期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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