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3年动迁计划(长春2020年征收的地块)
相信每一个长春人都非常关心长春2020年征收的地块会有哪些,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来给大家做一个回答。1、宽城区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收集范围:东起凯旋路,西至38...
长春2020年征收的地块
相信每一个长春人都非常关心长春2020年征收的地块会有哪些,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来给大家做一个回答。
1、宽城区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
收集范围:东起凯旋路,西至384路;南至C 90路,北至C 80路。
2、坎城区亚泰北街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采集范围:东起长白铁路,西至亚泰北街;南至小南街,北至北三环。
3、宽城区天博西路棚户区改造工程
采集范围:东起天博路,西至九泰路;南至天光路,北至益光街。
4、绿园建阳街项目
收藏范围:兴宇花园东侧,建阳胡同西侧,爱家南侧,皓月路北侧。
5、二道区红星美凯龙地块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
收集范围:东起恒大街道路中线,西至红星美凯龙,南至裕民路,北至河东路。
6、二道区东胜街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收集范围:东至东胜街,西至柴油机宿舍,南至烧伤医院,北至东新路。
7、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绿色公园的64块车库用地
收集范围:位于绿色公园迎宾路以南,c6街以西,c4路以北,b3街以东。
8、棚户区改造工程。二道区长江村3块(集体用地部分)
采集范围:东至远街,西至环城东路,南至环城东路与远街交叉口,北至远北路内的集体用地部分。
9、shentie北部湾B区建设项目
收集范围:小南街、邦农西街、北亚泰东街、北三环以北、中四六路以南。
10、二道区小白桥1号地块
征集范围:东起新开河,西至金前路,南至122中学北墙,北至小白桥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长春市3年动迁计划
对于长春未来3年的动迁计划,相信每一个长春人都非常关注,那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吧!
三年改造计划中,三环内集中连片棚户区约2.2万户、夹馅棚户区约2500户,其他区域棚户区10500户。今年,我市将完成棚户区改造1.2万户以上,重点大幅减少三环内集中连片棚户区和基本消除三环内夹馅棚户区,同时加快推进伊通河征拆,启动铁路沿线、绕城高速沿线、城市出入口沿线、地铁沿线、明沟沿线等“五个沿线”的棚户区征拆。同时,要完成1000万平方米以上未登记房屋确权。
长春市今年将加快推进轻轨3号线延伸线、地铁2号线东延线和西延线建设。推动新一轮轨道交通规划尽早获批,启动征地拆迁、管线排迁、交通导改等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地铁6号线和轻轨4号线延伸线。开通地铁的同时不忘发展地铁经济,加快地下空间商业开发,不断提升轨道交通沿线地下地上及周边的经济价值,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空间。
长春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长春为了城市建设发展对棚户区进行拆除,但人们更为关注的是棚户区拆除的赔偿标准,那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长春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这个问题。
1、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均应遵守本规定。
2、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安置。
规划条件允许建设回迁房屋的项目,被拆迁人可以在原地选择回迁安置。
土地收购储备项目,按照规划可在原地、也可在其它区域内建设回迁房屋,供被拆迁人选择。
3、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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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2020年征收的地块拓展阅读
扩散周知!“十四五”长春市计划改造棚户区约3.8万户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为加快推进长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拟定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棚改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该《棚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十四五”期间,长春市将以三环以内集中连片棚户区为重点,计划改造棚户区约3.8万户,基本完成三环以内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本着尊重居民意愿原则,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申请将地块(D级危房除外)列入棚改计划前,应以户为单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征询后同意率达不到90%的,不得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同时,对棚户区住宅房屋征收,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实施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对合理扩大面积(即上靠标准户型)部分,只收建安成本。对特殊困难家庭,免收扩大面积部分费用。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参照房屋安置,上靠标准户型,上靠面积部分给予新建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但需由被征收人按照上一年度的建安成本,补交上靠面积部分的差价。除征收政策法规之外,对在规定征收时限内迁出的居民,予以原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0%的奖励。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对该《棚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棚改联系人:袁志强。联系电话:0431- 81890786。电子邮箱:yzq800909@sohu.com。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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