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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

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更多央产房是什么意思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央产房也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但是需要经过“上市审批”才能出售,购买央产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查看《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盖章)、《物业结清证明》。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央产房和商品房在性质以及交易上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区别

央产房和商品房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商品房由房地产企业开发并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产,央产房是中央机关开发并分配给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房。

2、上市交易区别

央产房和商品房在上市交易方便也存在差别。央产房需要办理上市手续才能交易,普通的已购公房(非央产)需要向原单位确认是否同意出售或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税费方面已购公房和央产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但是央产房在上市交易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普通的已购公房,应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售或有优先购买权。

2、 央产房应确认是否可以办理《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以及提前确定超标款及支付方。

3、将房屋权属性质明确写在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

4、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如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产权单位没有办理住房档案登记或档案标注的不能上市交易。

5、 部级干部名下的已购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央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关于央产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一直是很多央产房居民所关心的问题,因为近几年来北京一直在重点整治改造北京的老旧小区,为其进行抗震加固、家装电梯,但是央产房老旧小区却迟迟未见改造动静,那么2020年央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是怎样的呢?

2020年03月20日下午,北京市委城市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将统筹推进央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并且强调,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加大规划土地、立项、管线改造、财政等政策创新力度,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的新机制。统筹推进央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和有关部门担起责任,抓好全年各项任务。

所以,央产房的居民不用担心,政府已经明确表态会推进央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只需要等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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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是什么意思拓展阅读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兄妹共有央产房,分割遇难题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不同性质或来源的央产房,上市时也受到不同政策的调整,有的央产房可以上市交易,有的央产房不得上市交易,还有的央产房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今天走进《律师帮帮忙》寻求律师帮助的是刘先生,家中老人相继离世,留下一套位于西城区三里河附近的央产房,而对于这套房产的继承,引发家中兄妹的矛盾。老人曾先后留有两份遗嘱,房产的份额该如何确定?特殊的房屋性质,难以执行的判决书,兄妹四人该如何破局?怀向阳律师将帮刘先生一家分析房屋的归属问题,为刘先生指明解决方案帮他们一家重拾亲情的温暖。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案例回顾

五年前,刘先生的父母相继离世。两位老人在西城区三里河附近留下了一套央产房,正是这套房产,引发了家庭矛盾,随后更是牵连出了多场诉讼。

刘先生表示,在父母去世三个多月后,家中兄妹便找到老三,希望共同解决房子的继承问题。可是老三一直拒绝沟通,一直占着父母的这套房产,不让其他兄妹进入。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老三的做法和态度,引发了其他兄弟姐妹的不满。此时,一份父母共同订立的遗嘱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这份父母共同订立的遗嘱中,考虑到老三没有房子,这套房子对他来说是唯一的落脚之处,是刚需,因此将房产的50%份额留给老三,作为家中长子的刘先生和妹妹各拥有20%的份额,家中大弟弟拥有10%的份额。

而对于这份遗嘱,刘先生表示其他兄弟姐妹完全不知情,也不认可。只因遗嘱中母亲签名的字迹,引发了兄弟姐妹的猜疑。

刘先生作为长兄,一直试图与手握遗嘱的三弟进行沟通,可对方却始终避而不见。兄妹三人打过无数次电话,也上门找过老三十余次,拒绝相见的老三,始终不配合。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据刘先生称,兄弟姐妹每次登门,都会给三弟留下纸条,希望能得到他的回音。可一张张的纸条,却如同石沉大海一般。老三的冷漠,让刘先生等兄妹三人失望不已。无奈之下,大家一纸诉状,将他起诉至法院,要求对父母留下的房产进行分割。可让大家万万没想到的,法庭上,老三竟然又拿出了第二份遗嘱。

这份遗嘱,是刘先生父亲订立的一份公证遗嘱,内容是把父亲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由老三跟他的妻子进行继承。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兄妹四人明确了各自所占的房产份额,也就是老三占房产的70%,家中其他三兄妹各占10%。

可就在大家准备办理产权手续时,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因为房产的性质属于央产房,需要老三拿着房产证的原件和他本人的身份证配合办理,谁知,老三不仅不配合办理,还失联了,这让刘先生兄妹三人陷入困境。

律师支招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怀向阳律师表示,本案其实已经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每个子女拥有的份额也已经明确,如果房产是一般的商品房,后续就比较好处理,该案的难点在于,房产的性质是央产房。

对于两位老人订立的两份遗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确立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

但是,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之后,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对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予以了否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刘先生家的具体情况,处理结果依然以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来进行继承。据刘先生所述,三兄妹拿着法院的裁决书,找到了房屋的管理部门,但结果却依旧未能如愿。无奈之下的三兄妹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厅也出具了执行裁决书,也给家中老三送达了执行裁决书,但老三的态度依然是不理不睬。怀向阳律师表示,之所以会执行不能,主要与房屋的性质有关。普通的商品住房,法院判决继承之后,会进行比例分割,在继承人明确了各自的份额之后,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出具强制执行的协查函到房管部门,此时,哪怕是被执行人不露面,房管部门依然可以进行产权登记的变更。但是,央产房则完全不一样,由于房产的特殊性质,其含有很多行政化管理的内容,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之前,还需要拿着协查函到央产房的管理单位,由相关的管理单位出具一定的手续,办理登记之后,还要将所有物业结清才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产权变更。

刘先生父母留下的这套央产房,出于对其特殊的性质的考虑,导致大家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困难重重。鉴于家中老三不愿配合的态度,怀律师为刘先生提供了三个解决方案。

第一,向产权单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照法院的裁判协议书办理房屋的产权证。

第二,起诉家中老三,要求其配合兄弟姐妹到房屋所在单位办理产权证。

第三,刘先生等兄弟姐妹作为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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